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立法工作始终。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立法中的重大事项、重大政策、重大利益调整及时提请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主心骨”作用,健全完善常委会党组立法工作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问题,切实保证立法工作有序推进。
坚持把服务高质量发展贯穿立法工作始终。近年来,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加快建设美丽襄阳、率先实现绿色崛起”目标任务,力求把赋予设区的市立法权做实做细做到位。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勇担牵头责任,会同十堰、随州、神农架林区人大共商协同立法机制,共选协同立法项目,共同开展调研论证,同步通过了《关于推进襄十随神城市群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的决定》,为区域高质量协调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坚持把精细精准要求贯穿立法工作始终。在立项选题、立法调研、制度设计等方面力求精细、精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集意见建议,找准问题所在、关键所在,体现“小切口、有特色、可操作”的要求,努力使法律条文科学严谨规范。
坚持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立法工作始终。切实用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这个“金字招牌”,发挥其“建言站、直通车、助推器、宣传台”四大功能,创新拓宽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将基层立法联系点由最初的6个调整为17个,让立法机关的“眼睛”更亮,“耳朵”更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