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立法与备案审查工作是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2021年,省政府办公厅在省委的坚强领导和省人大的主导下,紧紧围绕中心,聚焦重大决策,突出重点领域,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积极稳妥推进政府立法工作,服务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始终坚持立法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不折不扣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省委工作要求,把党言党语转化为法言法语。坚持落实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省政府年度立法计划、重要法规案规章经省政府研究后,均及时报告省委,确保立法工作与省委要求“同向同行”。坚持把立法工作作为党组“一把手”工程 。省政府党组及省政府机关党组、省政府部门党组(党委)认真落实王忠林省长关于“要聚焦良法善治,落实省委工作要求,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要求,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党组(党委)会议列为重要议题,及时协调解决立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确保立法工作积极稳妥推进。
始终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重点领域,2021年共完成7部法规案和3部省政府规章。为落实党中央关于长江大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促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关于推进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 守护长江母亲河 促进我省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决定》;为进一步促进对外开放,制定了《湖北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为发挥土地管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修订《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医疗废物管理出现的新问题,制定了《湖北省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同时,对不适应的法规规章进行集中清理,共清理212件法规、223件规章,其中废止16件,修改38件。2022年,我们继续紧跟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重大决策,将武汉长江新区规划建设管理立法、修订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纳入省政府法规议案项目协同推进;将数字经济、民营经济发展等重要事项,纳入省政府规章计划项目。
始终坚持备案审查全覆盖。认真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坚持有件必备,将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备案范围,严格报备责任,按照规定和标准报送规范文本,2021年共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备省政府规章6部,省政府规范性文件11件。坚持有备必审,确保出台的规定和措施不侵犯公民权利、不偏向、不越权、不任性。2021年共前置审核省政府及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90余件;备案审查省直部门规范性文件91件,市州政府规章15部、规范性文件247件。没有出现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以及明显不适当等问题。
始终坚持抓好法规规章实施工作。立法是“上半篇”文章,实施是“下半篇”文章。为确保法规规章有效实施,明确责任分工,全面落实“一款一策”。为推动《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施行,省政府办公厅及时制定了贯彻实施方案。全面加强普法宣传,结合“八五”普法规划实施,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1.2万场次,有力促进了法规规章的有效实施。
下一步,全省政府系统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治思维,以高质量立法服务“开局企稳、复元打平、再续精彩”,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