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七一”建党节,荆州市下辖的监利市周老嘴镇、洪湖市瞿家湾镇等湘鄂西革命根据地纪念馆游人如织,大家在这里缅怀先烈、探访党的光辉历程。“以法治力量保护革命遗存、传承红色记忆,让红色资源‘活起来’,是地方人大常委会义不容辞的责任。”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段昌林说。
立法保护 留住红色文化的“根”与“魂”
湘鄂西苏区革命根据地留下了众多的革命遗存,在荆州市洪湖、监利等地广为分布,需要采取有效措施把革命遗存保护好、利用好。
2019年1月29日,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启动湘鄂西苏区革命遗存保护立法工作。2年多时间,市人大常委会多次组织起草专班赴各地考察,召开专家论证会、部门恳谈会,听取立法、文旅、文博专家及实务工作者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立法顾问组、立法联系点的作用,努力使立法成为凝聚共识、宣传法治、推动工作的过程。
2020年10月28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荆州市湘鄂西苏区革命遗存保护条例》。同年11月27日,条例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获得批准。
突出特色 锻造传承革命薪火的“硬核”力量
“要完善相关实施细则,提高遗存保护管理人员待遇”“保护和利用要相辅相成,保护是手段,利用是最终目的”“管理机构要有专班、专人、专门场所,要有设备、有队伍、有经费”……
2020年9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市人大常委会老领导和关心立法工作的老同志,到洪湖、监利等部分革命遗存地调研,就完善《荆州市湘鄂西苏区革命遗存保护条例(草案三审稿)》进行交流。
此次施行的条例,对革命遗存保护管理作出了制度设计。在加强对革命遗存修缮保养方面,条例明确了国有、非国有、产权不明革命遗存的修缮主体和修缮责任,对非国有革命遗存进一步强化了政府修缮责任。
“坚持立法进度服从立法质量,《荆州市湘鄂西苏区革命遗存保护条例》是荆州市首次 ‘三审四表决’通过的地方性法规。”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秦浩表示。
贯彻实施 让承载红色基因的革命遗存“活”起来
监利市剅口烈士陵园里,纪念碑雄伟肃穆,耸立于青松翠柏中,碑上镌刻着8个大字“革命烈士永垂不朽”,述说着革命先烈抛头颅、洒热血的英勇故事。
“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烈士陵园正在进行改扩建,规划建设43万平方米的监利剅口革命老区红色文化教育生态示范区。”监利市剅口烈士陵园管理所所长朱志民说,《荆州市湘鄂西苏区革命遗存保护条例》施行,对保护革命遗存、弘扬传承红色文化具有重要意义。
去年4月初,市人大常委会印发《〈荆州市湘鄂西苏区革命遗存保护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就条例学习宣传、制定配套制度和工作措施、开展贯彻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安排。4月中旬,在各机关、窗口单位醒目位置和人流集中区域,法治宣传栏或电子屏幕滚动播放该条例;5月至6月,结合“世界文化遗产日”“博物馆日”等活动,广泛开展条例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宣传普及活动;6月,推动条例列入全市的普法责任清单,纳入荆州市“八五”普法规划和今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条例的学习宣传稳步展开,全市各地、各部门纷纷走进有关革命遗存地开展党性教育,感悟思想伟力。
“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着力推进该条例‘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确保条例正确有效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新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