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省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召开,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守安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检察工作报告。
2021年,省检察院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带领全省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省委各项工作部署和省十三届人大五次、六次会议精神,心怀“国之大者”、牢记“省之要事”,积极依法履职,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各项工作稳步向前。
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强化检察担当
依法稳妥办理企业人员涉罪案件。全省检察机关对涉嫌犯罪企业人员依法不批捕1126人、不起诉1681人。商司法行政部门依法批准80名接受社区矫正的企业人员赴外地继续工作。
依法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依法起诉盗窃、诈骗、寻衅滋事等侵犯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相关犯罪2249人。依法起诉侵犯企业商标权、专利权等相关犯罪230人。
依法监督纠正不当执法司法行为。监督立案、撤案190件。监督清理“挂案”116件。针对超权限、超范围、超标的、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问题依法向办案机关提出解除、调整等监督意见136件,涉案金额3.7亿元。
在助推省域治理中强化检察责任
积极参与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北建设。全年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3203人、起诉63154人。对符合无社会危险性或犯罪情节轻微等情形的,依法不批捕11968人、不起诉13880人。
助力美丽湖北建设。依法起诉非法捕捞、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471人,立办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729件,督促增殖放流鱼苗2000余万尾、补植复绿1.3万亩。
服务保障乡村振兴。依法惩治制售伪劣种子、化肥、非法占用农用地等违法犯罪,保护农民利益和粮食安全。针对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违法参加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问题,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检察活动,排查相关人员2871名,助力巩固基层政权。
协同推进清廉湖北建设。依法起诉职务犯罪1016人,成功办理“百名红通人员”徐进贪污、受贿违法所得没收申请案。依法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损害司法公正犯罪99人。
在践行司法为民中强化检察初心
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起诉电信诈骗及相关黑灰产业链犯罪9431人;起诉非法集资犯罪829人。通过办案,追赃挽损9亿余元。依法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510人;立办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41件。联合住建等部门共同落实“四号检察建议”,推动消除窨井盖安全隐患4572个。
悉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1230名未成年被害人进行综合司法保护。1493名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督促落实强制报告82件。发出“督促监护令”416份。针对学生因涉嫌犯罪被取保候审而无法正常高考报名问题,专题报送最高检,联合教育部门帮助相关学生走进考场、圆梦大学。
注重对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帮助农民工追回欠薪8273万元。依法起诉强奸、拐卖、家庭暴力等犯罪971人。严惩伤害医务人员等犯罪,切实维护医疗秩序。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共同做到“有爱无碍”。向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等发放司法救助金2729万元,同比上升95.8%。
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强化检察监督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退回补充侦查率、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率同比减少17.4%和25%,刑事检察“案-件比”下降至1.11,同比压减不必要的办案环节4863个。全面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监督立案1659件、撤案1128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529件。深入开展违法违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发现并监督纠正问题案件322件。继续加大对判处刑罚应当服刑而未服刑的监督力度,督促收监执行1539人。
持续做强民事检察。办结民事诉讼监督案件4005件,同比上升27.8%。抗诉改变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8.9%;针对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988件。
持续做实行政检察。办结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593件,同比上升37%。化解行政争议363件,促进案结事了政和。扎实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办理相关案件433件,促进严守土地红线。
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立办公益诉讼案件6682件,同比上升17.7%;其中,95%以上的案件通过磋商、检察建议等形式在诉前得到解决。对检察建议不能落实的,依法提起诉讼316件。对全省1665处革命文物和7031处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进行摸排,立办公益诉讼案件370件。
在全面从严治检中强化检察管理
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232个集体和个人受到省级机关以上表彰奖励。创新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以实际行动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案”警醒“身边人”。深化顽瘴痼疾整治,核实认定并整改问题1909个。
持续强化业务能力建设。搭建专业化办案组织658个,32名干警入选最高检人才库;建立青年干警案例研讨制度,25个案例入选最高检指导性和典型案例。
全方位接受人大监督。全省检察机关始终牢记检察权来自人民,创造条件、畅通渠道请人民参与、让人民监督。落实人大代表意见建议,代表建议办理满意率100%。
常态化接受民主监督。认真听取政协委员意见建议,主动走访各民主党派,与工商联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
多角度接受社会监督。定期召开检律关系座谈会,加大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力度;深化案件信息公开,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0万余条;加强检察宣传,在中央和省级等各大媒体发稿2000余篇,召开新闻发布会150余场次。
王守安检察长表示,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两个确立”“两个维护”统一思想行动,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贯彻稳中求进总基调,以更实举措维护平安稳定、更高站位服务发展大局、更深情怀践行司法为民、更新理念深耕法律监督、更严要求加强队伍建设,为湖北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贡献更大检察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