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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群众路线 为民履职行权
2013年第12期 —— 调查研究 作者:◆文/严欣友
党的群众路线,核心是一切为了群众,依靠群众。在人大工作中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体现了国家权力机关的本质属性。近年来,京山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把群众意愿作为人大工作的努力方向,做到工作重心上“不偏”,工作实效上“不虚”,联系选民上“不断”,集中民智上“不空”,切实为民履职行权当家作主,增加人大工作的民意分量。 一、把准方向为民行权,工作重心上“不偏” 在人大工作中走群众路线,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正确认识和把 握对党负责、服务大局与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坚持工作重心上不偏向,为民掌权当家作主,始终保持正确方向。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也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方方面面,谋划工作、开展活动始终与县委工作同向同步,从法律上、制度上保证党委各项重大决策的实施。2011年,县委提出争创国家生态县目标后,常委会及时作出相关决定,听取有关工作报告,跟踪监督重点项目的推进,全县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生态镇、生态村388个,前不久顺利通过了省级生态县验收。 服务发展大局。发展既是党的中心工作,人民的期盼,也是人大应有之责。近年来,常委会立足服务发展大局,综合运用评议、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视察等形式,围绕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等开展了一系列有深度有力度的监督活动,京山连续9年位列全省县域经济二十强。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常委会连续三年对政府部门工作进行评议,催生了行政审批“零”收费、“三定”测评部门工作等新举措,推动了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坚持民生为本。人大就是代表、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常委会把群众的意愿作为人大工作的努力方向,把保障和改善民生落实到依法履职全过程,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交通、水利、教育、卫生医疗、社会保障等纳入人大监督议题,着力解决民生领域的突出问题,使人大各项工作更加贴近民生,更具实效。 二、依法履职顺应民心,工作实效上“不虚” 县人大常委会将重视民生、维护民利贯穿于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坚持监督上贴近民生,决策上顺应民心,任免上尊重民意,为民履职提高工作实效。 监督贴近民生。坚持群众关注的热点就是人大监督的重点,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改进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实效,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行路难、就医难、吃水难、用电难等问题。运用跟踪监督手段,贴近民生焦点,通过持续3年的跟踪监督,使影响城区20万人饮水安全的惠亭水库污染源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决定顺应民心。坚持着眼全局性、长远性的问题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集中民意的基础上,适时作出相关决议决定,把党委的决策通过法定程序变为人民意志,凝聚成强大合力。近年来先后对创建国家生态县、政府重大项目建设、温泉新区规划、文峰公园改造等作出决议决定,顺应了民心,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推动了发展,改善了民生。 任免尊重民意。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的统一,注重用人导向,把好拟任命人员任前资格审核、法律知识测试、供职发言等五关,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任命为政权机关人员,使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服务。今年8月,常委会主任会议在审核法院干部任前资格时,发现其中一名拟任干部有群众举报的问题,主任会议及时作出暂缓提交任命的决定。 三、搭建平台畅通民意,联系选民上“不断”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也是人大工作的依靠和全部基础。县人大常委会尊重代表的主体地位,注重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建立与群众联系的平台,畅通民意渠道,确保民意下情上达“不断线”。 联系代表访民情。为了保持闭会期间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的“双联”制度,每名委员联系3名人大代表,每名代表联系30名选民,不定期地组织代表开展调查研究,倾听民意,了解民情,反映民声。每年年中,常委会组织开展一次走访代表活动,走下去访,坐下来听,现场去看,实地了解民盼、民急、民难之事。对收集的意见召开“一府两院”联席会议集中交办,将办理情况向代表答复。 为民建言惠民生。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为民代言排忧解难是代表的职责。为了促进代表履职,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实施代表身份公示、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发放民情日志等举措,激发代表履职热情。每年人大会议前,组织代表深入选区走访选民,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引导代表提好、提准议案建议。近年来,代表共提出299件议案建议,涉及民生的达75%,办理满意率达95%以上,使民生期盼变为现实。 督办建议解民忧。坚持把督办落实代表建议作为取信于代表、惠及于民的重要抓手,保证代表建议提得出、有结果、取实效。近年来,不断创新建议督办方式,开展了主任领衔督办、专班督查、会议测评、办理结果满意度复核等形式,加强建议办前、办中、办后督办力度。每年年底,常委会面对面征求代表对建议办理结果的满意度,对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件交政府重新办理、重新答复。曹双公路、城区殡议馆搬迁、罗店大桥建设等都是在复核督办中得到解决落实。 为民解困暖民心。为了更好地发挥代表的作用,县人大常委会在代表中开展了“每季参加一次小组活动、联系10名选民,每年提一件建议、办一件实事、帮扶一户困难户”的五个一活动,关心群众疾苦,真心为民解难。今年春节,组织332名省市县人大代表集中开展了冬问暖、结穷亲活动。全县110多名代表在捐资助学、救助特困群众、参与社会事业发展等活动中奉献爱心,体现代表的社会责任。 四、决策监督依靠群众,集中民智上“不空” 人大的权力来源于人民。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以群众意愿为方向,坚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政于民,使各项职权行使始终集中民智、体现人民的要求。 科学选题,问需于民。人大工作只有体现民愿,才能代表人民意志,得到人民认同。始终坚持人大各项议题确定问需于民,采取问卷、座谈、网上征集等方式,认真吸纳群众意见,把群众所需、所想、所急之事作为工作重点,依法进行监督。2012年,针对反映的农机补贴政策执行不力、透明度不高等问题,县人大常委会顺应民意,把工作纳入人大监督议题,促进了这一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 开门议事,问计于民。进一步拓宽群众参与人大工作的渠道,召开会议、开展监督、视察调查、部门评议等活动,坚持邀请人大代表和公民参与,对一些重大决策事项,坚持开门问计,听取基层群众意见,及时吸纳,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在议事决策中增加基层群众的话语权。近年,先后邀请了120多名基层代表和市民参与常委会组织的各种会议和视察活动,在监督决策中增加民意的声音。 接受监督,问政于民。坚持把公开作为接受群众监督的抓手,适时将人大监督事项、过程和结果以及“一府两院”执行人大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处理情况,通过公报、网络、重大事项通报会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及时听取群众意见,改进工作。针对代表反映监督力度不够的问题,对听取和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及审议意见处理情况报告实施了“两轮”满意度测评,提高政府执行力,促进了问题的最终解决。 调查研究,决策于民。调查研究是人大提高审议质量、决策谋事的基础。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切入点,调研前,科学选题,精心准备,对专业知识强的工作举办专题培训;调研中,坚持坐下来听、走下去访,把收集的民意落实到各项决策中;调研后,将成果转化为审议意见和各项决议决定,监督政府抓落实。 (作者系京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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