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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湖北的生动实践看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优势和功效
2022年第1期 —— 调查研究 作者:文/王润涛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深刻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为我们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指明前进方向、提供根本遵循。栗战书委员长对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这一主要民主渠道作用”。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中努力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进一步把国家根本政治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和发展动能。 第一,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五大环节的完整闭环,具有保障民权的显著优势。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既有完整的制度程序,也有完整的参与实践,体现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五大民主”环环相扣、彼此贯通,形成了决策前、决策中、决策后的完整链条。其中,选举人大代表,由代表为民代言,是最生动、最直接的体现。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人大代表,保证人民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真实生动具体地体现在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2021年,是全省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之年。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发运用“湖北省选民登记信息系统”,有效防止重登、错登、漏登,保证选民的民主权利,保证人民“一人一票”选出自己满意的代表。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保障全体人民都能够有效参与人民民主实践。全省参选选民近5000万人,选民登记率达到97%,投票直接选举产生县乡人大代表9.36万名,依法召开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夯实了基层政权建设。我们在省委的领导下认真开展立法协商,在制定全国首部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的过程中,充分听取省政协和其他各个方面的意见,为助力国家法律的顶层设计提供地方样本。群众是无所不在的监督力量。我们组织代表开展调查走访,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收集整理意见建议和问题线索,在此基础上连续两年开展专题询问,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荆州等地试点和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确立了“会前集民智慧—会上听民建言—实事由民票决—会后由民跟踪”的程序和原则,实现从“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从“政府配菜”向“群众点菜”的转变。 第二,全过程人民民主强调群众参与的广泛全面,具有汇集民意的显著优势。评价民主,“要看人民有没有投票权,更要看人民有没有广泛的参与权”。省人大常委会着力构建民主民意的表达平台和载体。加强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建设,全省6124个代表小组,依托8695个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开展丰富多彩的代表活动。线上、线下代表履职平台成为宣传法治的阵地、联系群众的桥梁、民主协商的平台、人大工作的窗口。基层立法联系点一头连着立法机关,一头系着基层群众,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个缩影。省人大常委会将基层立法联系点调整增加到19个,覆盖全省所有市州和直管市、林区,发挥汇聚民意“直通车”作用。还通过阳光信访、立法听证会、选民接待日等多种形式,确保党和国家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我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坚持开门问策、集思广益,共征集到社会各界有价值的意见建议1700余条。每一条意见建议,起草专班都进行了认真研究,对所有意见建议尽可能的体现和回应,有些群众的鲜活语言直接吸纳到规划文本中。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先后主持召开经济专家座谈会、市州党委书记座谈会、基层干部群众座谈会、省党代表和人大代表座谈会等,到各市州和部分县市区开展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各专门(工作)委员会成立6个调研组深入到市州、省直各部门开展专题调研。规划的制定过程变成广纳民意、凝聚共识的过程。 第三,全过程人民民主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具有凝聚民力的显著优势。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扎根人民,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力军。省人大常委会立足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高度看待和重视代表工作。本届以来,组织“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全省40万人次五级人大代表走访联系贫困户160万户,积极参与脱贫攻坚,累计走访群众近160万户次,提出意见建议5万余件,督促落实办理4.3万件,办理落实率达86%,为如期脱贫攻坚贡献了湖北力量。2020年,聚焦打好疫后重振的民生保卫战、经济发展战、社会稳定战,组织各级人大代表“五进五访”,共收集意见建议14962件,办理10928件,推动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及时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促进大疫之后社会大局稳定。“人民议事厅”“居民说事厅”让代表、选民、政府部门坐在一起,同题议事,实现了社会治理与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的良性互动,探索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新模式。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努力实现代表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发挥各级人大代表“连心桥”“粘合剂”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现在,代表建议“常委会领导督办、政府领导领办”,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不同形式的代表座谈会,组织好代表闭会期间参与预决算审查、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工作评议,已成为人大工作的制度性安排。 第四,全过程人民民主贴近普通百姓的实际需求,具有改善民生的显著优势。“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来”,就是要站稳人民立场,从人民需求出发,用制度保证人民的事情由人民说了算。民生问题是党和政府的关切点,也是人大工作的聚焦点。每一部法规制定修改、每一次执法检查、每一个专题调研,都坚持广纳民意、坚持问题导向,力求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效果。比如去年,在立法工作中,及时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取消社会抚养费,全面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在监督工作中,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开展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报告,组织燃气管理、消防条例实施情况调研,形成问题清单、审议意见和调研报告,推动问题整改落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办理代表建议,关心关注特殊群体“急难愁盼”,解决“快递小哥”工伤保险等问题,打通快递服务便民“最后一公里”;重点推进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工作,扩大城乡贫困妇女“两癌”救助范围……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湖北的生动实践是中国式民主的一个缩影。通过全过程民主,保证过程民主和结果民主、形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相统一,实行最直接有效的人民民主。可以预见,随着民主政治进程的不断加快,全过程人民民主将愈发深入人心,也将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此,我们充满了自信与自豪! (作者系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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