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从今年上半年起,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陆续展开。据悉,目前换届选举工作正在依法有序稳步推进。
县乡人大代表由原选区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代表选民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为了让选民充分了解代表候选人,保证选民按照自己的意愿选出代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介绍代表候选人要在选举委员会的统一组织下进行。
选举委员会应当向选民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可以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站和公告栏、宣传栏等平台,及时公布代表候选人名单及基本情况等信息。推荐代表候选人的政党、人民团体和选民可以在选民小组会议上介绍所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情况。
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的要求,应当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由代表候选人介绍本人的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与选民见面活动,也要在选举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要制定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工作方案,通过召开选民会议或选民小组会议等形式,组织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广泛动员选民参与见面活动。代表候选人应当实事求是介绍本人情况,诚恳回答选民提出的问题,对当选后执行代表职务、履行代表义务作出表态。见面活动应当灵活多样、讲求实效,既可以召开选民会议、选民代表会议或选民小组会议,也可以视情况通过网络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利用新媒体来宣传和介绍代表候选人,需要把握好适度原则,范围上限于本选区,时间上限于选举日之前,内容上限于本人情况及如果当选后对执行代表职务、履行代表义务的表态。
楚仁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