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清江湛蓝,两岸群山叠翠,舟行碧波之上,人如游在画中。
美丽清江流经宜昌市长阳、五峰、宜都。守护一江清水东流,宜昌责无旁贷。
2020年1月1日,《湖北省清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一年多来,宜昌市大力推进清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持续跟踪监督,用法治力量护航一江清水东流。目前,清江流域水质稳步改善,4个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其中,隔河岩坝上和宜都清江大桥两个国考断面达到Ⅰ类标准。
创新宣传,让条例入脑入心
一边沿着沿头溪骑行,一边开展《条例》宣传……2020年9月12日,在第五届清江保护日暨“寻美沿头溪”骑行宣教活动上,200余名河道巡查志愿者以自行车骑行方式沿清江流域开展《条例》宣传。这是宜昌市创新宣传形式,让《条例》入脑入心的一个缩影。
知是行之始,知法是守法的前提和基础。
市生态环境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分局制作了《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纪念第四十九个世界环境日》宣传短片,宣传《条例》内容,推进全民参与水环境保护。长阳还专门为《条例》创作了诗朗诵《法佑清江 福佑清江》节目。
此外,各地还组织专题学习。长阳将《条例》纳入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并邀请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法规与标准研究所副所长、法学博士宋蕾教授作《条例》专题辅导。宜都市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专题办公会2次,组织各地各单位负责同志集中学习3次,对《条例》相关内容进行集中宣讲。
夯实基础,为保护提供支撑
“7月15日,镇里组织我们巡河时,发现我们村某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将少部分土壤堆放至警戒线内,我们立刻让施工方将土拖走。”田西林是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资丘镇资丘村村级河长,他告诉记者,每周一巡已成为他的工作日常,除此之外,每季度,乡级河长还会带领清江资丘段所有河长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现场整改。
基础牢固,方能行稳致远。
宜昌市以河长制为抓手,坚持重点整治与长效管理同步,在 “巡、管、督”上下功夫,有效推进清江河道管理工作开展。
目前,清江宜昌段共落实河长79名,其中:省级河长1名,市级河长1名,县级河长3名,乡级河长12名,村级河长62名。市政府将河长制等工作纳入综合考评体系进行考核,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
同时,宜昌市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减少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对清江的污染。目前,清江流域内已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4座、乡镇污水处理厂23座、垃圾填埋场2座,实现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全覆盖,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建立。
为与上游的恩施共同守护好清江,2021年5月,宜昌市生态环境局赴恩施考察清江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完善流域水生态环境信息共享机制,建立清江流域生态环境联防联控机制,以系统性举措推进清江流域生态共治,促进流域水质整体改善。
综合施策,构建治理新格局
“我知道退渔禁捕,但没想到捕了几斤青虾就是违法犯罪,我现在真的知道错了!”7月9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召开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公开听证会,到场的7名犯罪嫌疑人均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
据了解,自清江长阳水域退渔禁捕实施以来,该院共受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10件32人,从中发现公益诉讼线索7件,立案7件,已督促9名破坏水资源犯罪嫌疑人增殖放流9.42万尾,修复清江生态。
为了贯彻落实好《条例》,宜昌市坚持综合施策,既紧盯水里,也管住岸上。
为了管住污染源,宜昌市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三同时”验收等方面严格把关,严禁重化工、造纸等高污染企业在清江沿线落户,并严格落实涉重企业监督性监测制度,重点涉水企业全面安装废水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设施,且与省、市在线监测平台联网。
同时,严控农业面源污染,全面落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10年禁渔要求,推进清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大力推进清江流域水产健康养殖,实行清江流域重点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
如今的清江,在《条例》的护航下,水更清、岸更绿、景更美。宜昌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湖北省清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以满意获得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