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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公示和宣传《湖北省市场 监督管理局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免罚清单》实施情况
2021年第7期 —— 代表天地 作者:省人大代表 宫步坦

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进实施符合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包容审慎监管,营造开放公平的市场秩序,支持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湖北省市场监管局2019312日颁布实施《首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罚清单》(以下简称《免罚清单》),为首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建立容错机制。《免罚清单》中列举的违法行为,属于首次轻微违法、具有可罚可不罚自由裁量情形的,应当尽可能采取对当事人损害最小的方式实现法律目的,不予处罚,以实现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免罚清单》的实施,给予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新业态及创新型企业在发展初期更加宽容的制度环境,对全省各地优化营商环境起到很好的示范效果。20206月,省市场监管局又推出《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清单(2020年版)》,将原有36项轻微违法行为扩充到50项。

  但是,由于行政执法机关对市场违法行为的处罚具有相当裁量权,如果《免罚清单》实施情况一直不透明、不公开,又缺乏对《免罚清单》实施情况的宣传报道,必然导致我省广大市场主体对《免罚清单》知之甚少,出台《免罚清单》的初衷就难以实现,更难以有效遏制执法机关及执法人员对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滥用。

  为助推《免罚清单》实施效果,进一步优化我省营商环境,建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尽快公示《免罚清单》颁布近2年来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我省各地依据《免罚清单》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的情况;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免罚清单》实施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案例的总数、各类违法案例数、民营企业案件数及所占比例等内容;全省各地实施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案例的总数、各类违法案例数、民营企业案件数及所占比例等内容;

  定期发布适用《免罚清单》、彰显包容审慎监管原则的我省典型案例;

  大力宣传《免罚清单》及各地具体实施方案的实施情况,提升我省营商环境的美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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