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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响新时代的“长江之歌”
2021年第5期 —— 八面来风 作者:文/楚丁

“你从雪山走来,春潮是你的风采;你向东海奔去,惊涛是你的气概。你用甘甜的乳汁,哺育各族儿女……”一首《长江之歌》抒发了中华儿女对祖国、对长江的深厚感情。

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是中华文明的标志性象征,保护好长江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在重庆、武汉、南京召开3次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护佑母亲河,人大使命在肩,义不容辞!去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长江保护法,并召开长江保护法实施座谈会。今年初,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推进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守护长江母亲河,促进我省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并召开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座谈会,部署长江保护法和《决定》的贯彻实施工作。这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用法律武器、法治力量守护长江母亲河,对于永葆长江母亲河生机活力、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意义重大而深远。

法者,治之端也。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生态问题、保护生态环境,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题中应有之意,也是守护好长江母亲河的必然要求。 6300公里的长江,宛如一条巨龙,滋养着中国最具发展潜力的经济带。长江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流域法,是“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基本法,为长江大保护立下了“总规矩”“硬规矩”,不仅关系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而且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正如一位专家所言,长江保护法既与其他相关法律紧密衔接,又聚焦长江保护的特殊性,突出了制度设计的整体性和系统性,高标准落实了共抓大保护的方针,坚持了统筹协调,明确了政府的主体责任,加大了违法处罚力度,增强了法律的刚性和权威性。

却顾所来径,苍苍横翠微。浩浩长江,湖北干线径流里程全流域第一;千里汉江,涵蓄出一库丹江清水;身处“长江之腰”,鱼米之乡跻身“大国粮仓”。 确保一江清水东流、一库净水北送,湖北使命特殊;作为长江流域重要水源涵养地和国家重要生态屏障,湖北生态地位特殊、责任如山!肩负重任的荆楚大地牢记嘱托、砥砺奋进,心怀“国之大者”,主动担当作为,牢牢把握“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这个重要基点,牢牢把握“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的目标定位,勇当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主力军。从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到坚决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湖北以更大的力度、更务实的举措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深刻作答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考题。水清了,岸绿了,湖北长江生态保护发生转折性变化,为呵护一江清水浩荡东流写下来之不易的湖北答卷。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用法治力量守护好长江母亲河,唱响新时代的“长江之歌”,关键要在落实上下功夫、在行动上见真章、在实施上求实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担负起监督法律实施的职责,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对长江大保护重点区域、重点问题、重点方面的监督。各级人大代表及时收集反映实施中的情况,共同促进长江保护法落地见效,让“一江碧水向东流”的胜景早日重现,让中华民族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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