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人们沉醉于对长江资源的无度索取,长江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母亲河”露出衰老的容颜。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铸法护江,华夏子孙殷殷反哺。
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施行,这部镌刻着长江名字的法律,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的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国家意志和全社会行为准则,把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攻坚战的经验上升为制度规定,为长江大保护立下了“总规矩”划下“硬杠杠”,长江大保护从此进入全面依法保护新阶段。
湖北地处长江之腰,发展重心在长江,发展未来在长江。坚定扛起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的湖北责任,我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责任重大。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推进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 守护长江母亲河 促进我省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宣示了荆楚儿女反哺“母亲河”保护大长江的坚强决心和信心。
长江保护法的贯彻实施不仅关系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而且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忠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结合学习党史教育,坚定“四个自信”,从讲政治的高度做好贯彻实施工作,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统筹做好立改废释工作,对标长江保护法,系统清理相关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维护法制统一,避免出现政出多门、法律“打架”的现象;适时研究制定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推动形成以长江保护法为统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为支撑的制度矩阵。
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以贯彻实施为契机,全力开展长江保护中突出问题整治,推动补齐短板弱项。以“铁腕治江”的力度推进环境治理,全力抓好突出问题整改,坚决把中央第一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回头看”及专项督察指出问题、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以及生态环境部重点盯办问题整改到位,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三篇文章”。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不是矛盾对立,而是辩证统一。要善于运用系统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辩证思维,统筹兼顾好长江保护和经济发展两大任务,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推动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