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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聚民意谋发展 ——湖北代表团代表议案建议综述
2021年第3期 —— 本期焦点 作者:文/本刊记者 图/本刊资料
春回大地,万物竞发。3月5日至11日,举世瞩目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召开。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肩负人民重托出席大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会议高度评价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新的重大成就,表达了人民对习近平总书记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衷心拥戴。会议审议批准了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审查批准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 共商“十四五”发展大计,共谋改革发展新篇。湖北代表团共有112名全国人大代表和列席人员参加大会。会议期间,代表团全体代表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强烈的使命担当和高度负责的精神,依法履行职责,踊跃建言献策。代表们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倾情讲述湖北全力打好战疫、战洪、战贫三场硬仗、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疫后重振的“英雄故事”。 人大代表来自人民,代表建议心系人民。近一年来,我省全国人大代表把参与国家事务管理、反映民意、为民办实事作为自己的一项政治责任,认真践行“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初心和使命,通过视察、调研、走访等方式,深入基层一线,奔着问题去、带着问题听、带着问题看,与干部群众交流,广泛听取意见,掌握了大量第一手资料,为提出有关议案建议打下坚实基础。会议中,代表们恪尽职守、夙夜在公,相互学习借鉴,共同酝酿讨论,加班加点继续修改完善,形成了一批站位高、格局大、聚焦准、措施实的议案建议。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湖北代表团共提交10件议案、385件建议。 10件议案中,制定法律议案7件,修改法律议案3件,涉及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教师法、债券法,修改村民组织法等立法、修法内容。这些代表议案案由翔实、案据充分、方案务实,法律案都附有法律草案文本,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都比较强,全部被大会议案组接收并分送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研究处理。 385件建议,内容涉及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法治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基于专题调研、走访、座谈,结合本职工作提出的建议占总数近一半,代表建议质量明显提升。 据湖北代表团新闻发言人、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王润涛介绍,今年的代表意见建议主要围绕支持中部加快崛起和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支持湖北疫后重振和经济社会发展、支持湖北建设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支持湖北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等方面提出。 比如,有代表建议,尽快出台新一轮促进中部地区加快崛起的规划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继续支持湖北疫后重振,加快恢复经济活力,早日建成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有代表建议,“十四五”时期更大力度推进汉江生态经济带发展,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汉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综合保护修复、引江补汉等流域重大项目建设,作为深入开展绿色发展的示范,为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作出贡献。有代表建议,大力支持建设湖北东湖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将湖北光谷实验室等上升为国家实验室,列入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有代表建议,在现代化交通运输体系、物流枢纽设施、水利基础设施、水火互济能源项目等方面,大力支持湖北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有代表建议,进一步加大对湘鄂西、鄂豫皖、湘鄂川黔等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的支持力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长江中游城市群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水资源优势,特色鲜明的科技创新优势和产业基础优势,既是承接产业梯度转移的“黄金通道”,又拥有工业化中后期的快速发展潜力。 值得一提的是,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湖北代表团提出《关于加快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的建议》。 《建议》提出,希望国家将长江中游城市群(中三角)发展战略提升为国家重大区域战略,与长三角、京津冀等重大区域战略同等地位,设立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促进长江中游城市群(中三角)加快发展。 《建议》提出,国家应加大对武汉国家中心城市的建设支持力度。重点是将武汉打造成长江中游金融中心、科技中心和现代物流中心。以武汉为引领,湘鄂赣三省共同建设中三角中部科学城,与成渝地区的西部科学城相呼应。 《建议》提出,希望国家在疏解首都功能时将更多的央企总部或者第二总部布局在中三角地区,结合中三角省份的产业特点和历史沿革,尽快将三峡集团、中车集团、飞机制造等央企总部迁往中三角。 《建议》提出,在建党100周年之际,希望国家更加重视湘鄂赣作为红军主力部队诞生地的经济发展,给予特别的支持政策,做好红军主力部队诞生地这篇红色文章。 《建议》提出,希望国家加快长江中游城市群(中三角)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扩建干线机场、沿江高铁、京九高铁、长江河道整治及岸线码头、规划布局通航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织密三省之间的高铁网络,畅通长江黄金水道,打造国家重要的门户机场枢纽和通用航空网。 《建议》指出,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 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要求“依托长三角、长江中游、成渝三大城市群带动长江经济带发展”。2018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武汉主持召开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提出沿江三大城市群要做好协调发展“一盘棋”大文章。2018年1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宣布,支持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并上升为国家战略。2020年10月16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标志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上升为国家区域重大战略。长江中游城市群怎么发展,这是湘鄂赣三省共同的必答题。 《建议》指出,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是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必然要求。在当前严峻复杂形势下,在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下,迫切需要打造新的区域发展引擎,拓展战略回旋空间。 长江中游地区是中国经济地理中心,在国家区域发展格局中占有重要地位。初步统计,2019年末,长江中游城市群31个城市常住人口约1.33亿,完成生产总值93565亿元,占全国经济比重为9.4%,发展势头良好。长江中游城市群是联结东西部、统筹南北方的市场枢纽,拥有广阔的市场腹地、回旋余地较大的战略纵深,蕴含着巨大的消费潜力,而且整体对外贸易依存度不高,有利于在促进产业循环、市场循环、经济社会循环中发挥更大作用,有利于成为国内经济大循环的核心枢纽城市群,为国内大循环提供加速度和驱动力。 《建议》指出,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是衔接畅通国家重大区域战略的必然要求。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空间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中心城市和城市群正在成为承载发展要素的主要空间形式。2020年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要求“深入推进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推动城市群、都市圈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凸显了城市群、都市圈在区域发展战略格局中的地位。城市群、都市圈将成为承载发展要素的重要载体,成为当前我国新型城镇化的“主战场”。长江中游城市群是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共建“一带一路”、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的交汇地和承载地,是畅通衔接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和成渝四大城市群的重要链接点。长江中游城市群有能力担此大任。 “我很期待将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写入‘十四五’规划纲要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说,他认为,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建设,需要完成从量的积累到质的飞跃,避免过去高开低走、后续乏力的问题,走出“地方在观看、区域在观望、国家在观察”的困境,要在理论理念、体制机制上有突破性创新。 在深化升级重点地区和次级都市圈的区域合作机制方面,周洪宇表示,在区域合作上要走“三头六臂”模式,不仅在省会层面加大区域合作力度,而且要推进核心区域的升级合作层次。将原来省级层面举办的各项活动,拓展到长江中游城市群层次。 砥砺奋进正当时,扬帆起航再出发。代表团代表一致表示,立足开局起步之年,奉献同心同向之力,认真履职尽责,不负人民重托,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听民声、察民情、聚民智,为“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相关链接 长江中游城市群合作“菜单” 2020年12月11日,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第八届会商会上,《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2021年合作重点事项》出炉,涉及16项内容。 ●金融科创要素对接 建立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资本市场会议交流机制,相互邀请参加资本市场会议、论坛、峰会等活动;发挥上海证券交易所中部基地(武汉)作用,为长江中游城市群企业上市提供便利。 ●政务服务优化 推进“一网通办”平台建设,加快跨区域政务服务网互联互通、电子证照信息共享,探索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民生领域等“一地受理、一次办理”。 ●公共资源交易合作 持续优化5G通信技术和区块链技术在远程异地评标中的场景应用功能,提升远程异地评标会议体验,合作开展“5G+区块链”远程异地评标。 ●数字身份认证标准对接 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一码通域”,为市民提供数字身份认证、交通出行、公共服务、互动服务等服务内容,提高市民生活便利度。 ●文化文旅互动 深化公共文化和旅游资源交流互动,整合优质文化和旅游资源、促进文化和旅游交流。 ●医保合作深化 进一步扩大异地就医医保直接结算范围,围绕扩展定点医院和医疗机构名单、费用结算便利化等方向,进一步提升区域医疗一体化水平。畅通跨区域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渠道,优化跨区域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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