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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法院:为涉企审判释放最大善意
2021年第2期 —— 立法经纬 作者:文/蔡蕾

“感谢省高院,帮我们企业争取权益保护。”近日,省法院对申诉人李某明犯逃税罪一案公开开庭宣判,企业家李某明被改判无罪。现场旁听宣判的省人大代表、武汉珞珈德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杨治国为省法院主动纠错、为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司法态度点赞。“一个地方的发展,短期靠项目,中期靠政策,长期还是要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避免“办一个案件,垮一个企业”

“被改判无罪了,我心里的石头放下了。”李某明是某市的一家企业法定代表人,2010429日被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以逃税罪判处免予刑事处罚。

2019年,李某明申诉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法指令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

省法院审理查实,李某明公司少缴税款近45万元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李某明在侦查阶段补缴全部少缴税款,后又根据原生效判决缴纳了判处的全部罚金。由于税务部门将本案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时,刑法修正案(七)尚未颁布实施,但检察院审查起诉、原法院的一审程序都是在刑法修正案(七)出台之后。依据修订后的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四款,李某明的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从旧兼从轻原则,省法院认为,本案应适用刑法修正案(七)的规定。此外,税务部门在发现李某明公司可能有逃税行为后,应当先由税务稽查部门进行税务检查。而本案中税务部门没有经过行政处置程序,未经税务部门下达追缴通知,就直接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存在程序错误,不符合刑法修订后的立法精神。省法院以适用法律错误为由撤销原生效裁判,依法改判申诉人李某明无罪。

此前,省法院与省工商联联合制定出台了“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十条措施”,强调全省各级法院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要坚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依法保护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财产权和人身权。

去年12日,省法院下发《关于对涉企案件实行经济影响评估的暂行规定》,确立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该制度要求,办理涉及企业案件时,在立案、保全、审理、执行、司法公开和审限管理等各个环节,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估并做出有效防范和处置,使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负面影响降至最低,避免“办一个案件,垮一个企业,跑一批企业家”的情况出现。“我们企业又可以放手大干一场了!”李某明说。

 

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

“我公司现在正准备复工复产,但是资金周转困难,被执行人之前承诺的执行款还没有到位,请松滋法院能够督促对方尽快付款,解燃眉之急。”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被执行人江西某包装公司未按期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导致湖北荣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复工复产受到影响,向法院求助。

法院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联系该包装公司,但该公司也因疫情影响一直未营业,流动资金紧张,厂房也被查封,无力还款。在法院多次沟通调解下,最终通过解除对该公司厂房查封后融资的方式使双方达成和解,执行到位640余万元,荣成公司顺利复工复产,江西九江的包装公司也在解封之后投入正常生产。

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嵌入每一起涉企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湖北各法院正尽最大的善意和谨慎,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涉案企业的不利影响。

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提出,让法治成为湖北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14日下午,省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202012月底,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曝光3起办理不力的涉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省法院相关负责人指出,曝光负面案例,旨在警醒全省法院落实好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表明人民法院坚持刀刃向内、直面问题、直击痛点的态度和决心,确保在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上不打折、不走样。

 

尽最大善意纾困解难,盘活企业

工作中,全省法院以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为重点,将其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结合起来。省法院主动对接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黄金30条”,出台深化“执行合同”“办理破产”工作实施方案。

以涉企执行为例,各级法院把握善意执行和强制执行的关系,严禁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创新运用“活封”“活扣”等方式,尽最大可能保持企业财产运营价值,为企业纾困解难。

为降低疫情对经济的影响,在善意执行涉企案件的同时,也要提高执行效能。为此,我省法院开辟执行绿色通道,运用电子送达、网络查控、司法网拍等手段,减少逃避执行、干扰执行等现象,帮助解决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等问题。

为营造可预期的诚实信用环境,全省法院加大了执行工作力度。2020年,全省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96.60%,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100%

作为我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办理破产”指标的牵头单位,省法院大力推进破产案件高效审理,制订了“办理破产”实施方案,提出了明确工作目标和9项具体举措。

去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审结破产和强制清算案件170件,破产审判的正向激励作用得以充分发挥;武汉等中级法院成立了破产专业化审判庭;黄冈成立了全省首家以法院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破产管理人协会……

在加快“僵尸企业”市场出清的同时,对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仍可能适应市场需要,有挽救价值的企业,充分运用破产重整和破产和解等制度,优化资源配置,盘活企业资产,通过“腾笼换鸟”,让企业脱困回生,实现社会资源充分利用和多方市场主体利益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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