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高气爽,丹桂飘香,正值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际,省人大常委会举办的2013年湖北“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正式启动,围绕“宣传民族法制,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推动民族乡镇发展”活动主题,组织记者采访团深入部分民族乡镇进行集中采访报道,组织开展为民族乡镇办实事等活动,推动民族乡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快民族地区发展。这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指明了方向。我省是多民族省份,也是民族工作大省,民族分布呈现“大分散、小聚居”的特点,除“一州两县”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外,还有约37万少数民族散居在全省各地,共有12个民族乡镇、30个民族村。没有散居少数民族的小康,就没有全省少数民族的小康;没有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省的小康,就不可能真正建成“五个湖北”。近年来,为加快散居少数民族的发展,省委、省政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先后两次组织开展了散居少数民族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省政府建立并落实了散居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采取了“1+1”对口帮扶民族乡镇等政策措施,散居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也要清醒看到,与全省其他地方相比,其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还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
正确认识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巩固和发展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意义重大而深远。民族问题从根本上说是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迫切要求加快经济文化发展与自我发展能力不足的问题,它决定了我国民族工作的主题,即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只有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才能具有强大动力;只有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才能具有坚实基础。抓住了这个主题,就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不断开创民族工作的新局面,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进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中国梦必须凝聚中国力量。这就是中国各族人民大团结的力量。”我们一定要紧紧围绕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的根本任务,毫不动摇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牢牢把握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推进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创新,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前不久,省委十届三次全会作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决定,“把湖北建设成为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走在全国前列”。这是为实现中国梦“湖北篇”而奋斗的动员号令,是今后一个时期加快推进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战略安排。
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自觉团结和带领广大散居少数民族群众,坚定信念,艰苦奋斗,为了共同的目标进行不懈努力。让我们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齐心协力、扎实有效地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把活动激发出来的热情转化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的坚实行动和强大力量,为实现好中华民族“一家亲”的团结梦,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共建富裕和谐美好家园的发展梦,共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