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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董永、黄香、孟宗看 儒家孝亲思想
2020年第8期 —— 八面来风 作者:文/吴艳荣
中国最早一部解释词义的著作《尔雅》云:“善事父母为孝。”《孟子·离类上》:“事孰为大,事亲为大。”孝亲是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重要内容,它影响着人们的文化心理,规范着人们的思想行为和社会人伦关系。作为中华的传统美德,孝的主旨在于“善事父母”。亲老,子女养之;亲病,子女侍之;亲死,子女葬之。传统孝文化的内涵有:养亲尊亲,善事父母;生儿育女,珍爱生命;慈老爱幼,和谐万物;承志立身,光宗耀祖;移孝为忠,忠孝相通等。 旧传元代郭守正挑选了历史上的二十四位孝子,辑成《二十四孝子》一书,作为做人的楷模,董永、黄香、孟宗名列其中,成为古代荆楚大地上的孝亲典范。 汉代孝子董永,传说本为山东千乘人,因为战乱迁徙到湖北孝感安家落户。清光绪刻《孝感县志》卷15《孝感传》第一篇即董永传:“母早丧,汉灵帝中平黄巾起,渤海骚动,永奉父来徙。家贫,永佣耕以养父。”孝感地区流传的董永传说基本内容为:汉代末年,兵荒马乱,灾祸连绵。山东千乘人董永和他的父亲逃难,经过汝南,越过大别山,来到江夏郡安陆县毛陈渡汤家老屋——后为董永村。明代正统年间孝感知县黄鞏《重修孝感董氏墓记》记载孝感得名源于董永:“孝感县,旧为汉安陆地,后置县,以孝子董永而命名。” 关于董永传说,最早的文字记载是汉代刘向的《孝子传(图)》,三国曹植为了缅怀亡父曹操,表达自己的孝思,写了一首《灵芝篇》,诗歌里引用了一些当时为人所熟知的孝子典故,其中便有董永:“董永遭家贫,父老财无遗;举假以供养,佣作致甘肥。债家填门至,不知何用归;天灵感至德,神女为秉机。” 儒家将“孝”作为子事父的伦理要求,其基本含义包括“孝生”、“送终”与“祭祀”三个方面。《礼记·祭统》云:“孝子之事亲也,有三道焉:生则养,没则丧,丧毕则祭。养则观其顺也,丧则观其哀也,祭则观其敬而时也,尽此三道,孝子之行也。”《礼记·祭义》也说:“君子生则敬养,死则敬享,思终身弗辱也。” 儒家将孝道贯穿于丧葬活动中,使丧事成为孝道实施与传承的载体。在儒家看来,人之为人因其有情,而情又以父母之情最重,故父母之丧,人之大哀也,所以不可不言服丧之礼。 先秦儒家认为丧葬行为本发自于人的美好情感,因不忍见其亲死而无葬之可怖之状,故归而掩之,即孟子所说“盖上世尝有不葬其亲者:其亲死,则举而委之于壑。他日过之,狐狸食之,蝇蚋姑嘬之。其颡有,睨而不视。夫也,非为人,中心达于面目。盖归,反而掩之”。孔子曰:“有毋过礼;苟亡矣,敛首足形,还葬,县棺而封,人岂有非之者哉!”表明儒家在处理丧葬之礼时之所以顺时而为,不过是因为在特殊情景之下,按照当前之礼仪制度无法完全适应自身情感表达的需要,故需要对应用之礼进行一定程度地增减或修正。但仁、礼之大原则不应改变,即使家庭再富有也不应过度的消耗丧葬财货,家庭再贫困也不能不尽心。 孟子认为对待丧葬要超过养生,“养生者不足以当大事,惟送死可以当大事”。根据朱熹在《孟子集注·离娄下注》 中的解释:事生固当爱敬,然亦人道之常耳;至于送死,则人道之大变。孝子之事亲,舍是无以用其力矣。故尤以为大事,而必诚必信,不使少有后日之悔也。所以孟子主张厚葬父母,“亲丧固所自尽也”,要竭尽全力做好父母的丧事,“不以天下俭其亲”;“不以俭而慢其亲”,通过厚葬来表达对父母最大的敬爱与孝心。但是他也主张根据自己的实际经济能力来为父母举办丧事,而不是故意苛求。董永虽然贫穷,但努力践行孝亲思想,不惜“卖身葬父”,体现了儒家孝道在丧葬礼俗中的贯通。 《孝经·纪孝行》云:“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黄香“扇枕温衾”、 孟宗“哭竹生笋”的孝行深刻践行了孝道倡导的“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 黄香(公元18~106年),东汉时期的一位文化名人。《后汉书·文苑传》载,黄香,汉“江夏安陆人”,曾任魏郡太守。在我国民间,黄香扇衾温被的故事几乎家喻户晓,广为流传。说的是黄香9岁时,母亲不幸去世,家里非常贫寒,他对母亲十分怀念。安葬母亲后,黄香在母亲坟前盖一草庐。他白天帮父亲劳作,夜晚在墓庐里一边守墓,一边挑灯夜读。这一守就是三年。不仅如此,他对父亲格外孝敬。夏日炎炎,他为父亲摇扇驱蚊解暑,直到父亲入睡,方才回墓庐学习;严寒冬日,黄香总是先用自己的体温把被子焐热后,再请父亲入睡,唯恐父亲受凉。古诗赞曰:“冬月温衾暖,炎天扇枕凉。儿童知子职,千古一黄香。” 孟宗,三国时江夏人(今湖北孝昌人),后因避孙皓字讳,改名孟仁,字恭武。少年时师从南阳李肃读书,后官居吴国司空。出生不详,卒于建衡三年(公元271年)。孟宗的典范孝行便是“哭竹生笋”,有诗云:“二十四孝有孟宗,为娘吃笋哭林中。真诚感动神生笋,孝母之心世代崇。”据说,孟宗少年时父亲就死了,后来母亲年老病重,医生嘱咐他用鲜竹笋做汤,可以治疗母亲的病。适值严冬,没有鲜笋,孟宗无计可施,独自一人跑到竹林里,扶竹哭泣,感动了天帝与地神。少顷,他忽然听到地裂声,只见地上长出数茎嫩笋。孟宗大喜,采回做汤,母亲喝了后果然病愈。后人有诗云:泪滴朔风寒,萧萧竹数竿。须臾冬笋出,天意报平安。孟宗的孝行广为传颂,成为一段佳话。 孝行基本的要求是从物质生活上赡养父母,最高层次的要求是在精神生活上“敬亲”(尊亲)。敬亲就是要求子女从内心发出对父母的真诚的尊敬之情,保证父母在精神上得到欣慰,使他们心情愉快。对于子女的日常孝行,《礼记·内则》 列有详细的规定:清晨鸡叫即起床,向父母请安,为父母准备衣物,整理床铺,端盆送水,出入扶持,抑骚痛痒;夏天为父母扇风,使其凉快;冬天为父母添衣,使其温暖。有好吃的食物让父母先吃,父母吃完以后子女再吃。父母生病,子女必须精心服侍,父母身边不能没人陪伴。子女要给父母调药送药,端茶送饭,服侍周全。此外,父母生病之时,子女不能擅自离家外出,也不能在家里嬉笑玩乐,不能吃肉喝酒,不能多言多语,家中其他杂事都应搁置,专心侍疾。父母到了年迈体衰之时,不能主内主外,嫡长子要扶持父母,担起管理家庭的任务,为父母排忧解难。子女仍要像以往那样,尊重和孝敬父母,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让他们安度晚年。 孔子认为如果将孝仅仅理解为能养,这简直是把父母视为被饲养的犬马,只有做到敬,才能使父母不仅获得物质上的满足,而且获得精神上的满足,这才是人类特有的孝道。在儒家看来,无敬,孝只是形式上的义务,只有发自内心的敬,孝才成为美德。 敬养父母要尽心尽力。当然,何谓尽心尽力,没有统一的标准,中国传统儒家也不要求贫贱者达到富贵者的奉养水平,但其基本精神是公认的,那就是敬养父母要尽力满足父母生活上的各种需要。这就是《论语·学而》所说的“事父母,能竭其力”,也是《孝经·庶人章》说的:“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如果做到“养则致其乐”那就可以说是尽心尽力了。当然,能做到这样不是简单的事情,故而孔子说服侍父母最难做到的是对父母经常保持愉悦的颜色(色难)。 黄香“扇衾温被”、孟宗“哭竹生笋”的孝行,无疑属于对父母尽心尽力的敬养,于细微处对父母无微不至的照顾,而且均是在少年时代便已具备了孝亲的优秀品质,感人至深。 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着孝亲敬老的优良传统,孝道深深融进了中国人的日常生活,牢牢扎根在中国人心中。一个“孝”字,凸显了中国文化最为突出的特色。中国独特的社会经济文化政治背景使得儒家孝亲理念不断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日趋丰富与完善,引领人们构建“养亲、爱亲、敬亲、顺亲、忆亲”的家庭孝亲模式。弘扬孝亲文化对于人自身修养的提升、家庭和谐、社会稳定等方面均能发挥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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