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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学习宣传贯彻 确保民法典全面有效实施
2020年第7期 —— 调查研究 作者:文/田大甲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通篇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迈出了历史性、划时代的一大步。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切实增强推动民法典实施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深刻认识重大意义,做学习民法典的模范。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把民法典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机关党员干部、人大代表带头学习民法典,准确把握民法典的立法精神、丰富内涵和价值理念,当好民法典的宣传者、实践者和推动者,把掌握和运用民法典作为履行自身职责、做好群众工作、推动改革发展的必要知识和能力,不断提高依法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做宣传民法典的模范。加强公职人员教育培训,把民法典普法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重点,加强社会面宣传教育,围绕社会关切解疑释惑,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努力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推动民法典宣传教育在自治县全覆盖。各级人大干部、人大代表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微信等各种渠道,采取制作学习宣传册、以案说法、组织专家宣讲等形式,以及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其他形式,宣传普及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和规定内容,引导人民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大力推进有效实施,做遵守民法典的模范。各级人大干部、人大代表要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尊崇民法典、敬畏民法典,时时以法律规范自己,事事用法律约束自己。人民群众、各类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要增强法治观念,自觉遵守民法典的各项规定,在民事活动中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依法办事,依法维权,在法律范围内处理矛盾纠纷,不得侵犯、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人民群众、各类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要增强道德意识,倡导契约精神,自觉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民法基本原则,自觉维护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践行者。

切实加强人大监督,做维护民法典的模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推动民法典有效实施。要采取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专项调研等多种形式,监督“一府一委两院”认真执行民法典,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为市场主体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和法治环境,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依法撤销和纠正与民法典的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要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立法权,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推动落实民法典的全面实施。要对照民法典的规定和原则,对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进行专项清理,若有与民法典不一致的,及时修改和废止,并依法及时制定需要配套的单行条例,保障地方立法与上位法有效衔接,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作者系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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