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上午,洪山礼堂,684票赞成,掌声经久不息!《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的决定》在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获得高票通过!这饱含着6100万荆楚儿女对夺取双胜利的无限渴望,传递了坚决打赢疫后重振经济发展战、民生保卫战和社会稳定战的坚定信心。
“这是湖北人民感恩奋进的‘宣言书’,是浴火重生的‘集结号’,是人大贯彻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的‘执行篇’,充分体现了人大的担当和作为。”《决定》起草组同志在介绍作出决定背景和初衷时如是说。
回望历史,我们不难发现,在湖北发展史上,每逢关键时刻或重大事件,都会通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作出决议决定或出台重要地方性法规,把省委的重大决策主张依法转化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行动。今年更是非同寻常,在疫情防控“上半场”,全省人民上下同心战“疫”,打赢了一场艰苦卓绝的漂亮仗,展示了英雄人民的精神特质,彰显了中国制度的独特优势。面对“下半场”疫后重振的繁重任务,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作出决定,就是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动员全省人民主动作为、奋发有为、担当善为,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全力做好党中央交给湖北的“必答题”。
“《决定》最大的特点是人民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主动回应群众之盼,着眼湖北现实之需,提出务实管用之举,给人巨大的信心和力量。”审议中,代表们众口一辞。虽然《决定》只有4000余字,但导向鲜明、重点突出、措施有力,引领性、针对性强,对于推动湖北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具有凝心聚力、提神鼓劲之效。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作出决定以来,省人大常委会把推动落地生根作为重中之重,主动跟进,加强宣传,举措频出。组织开展立法工作专题培训,着力推动立法整体实效;加强监督支持,深入各地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调研,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推动打造疫后重振“金字招牌”;赴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等单位专题视察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推动解决重点问题;在线学习民法典,推动“飞入寻常百姓家”……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奋力推动《决定》精神在各地落实,汇聚起夺取双胜利的磅礴力量。
当前,抗疫大考尚未结束,防洪战斗激战正酣。全省各地各部门以敢于斗争、敢于胜利的斗志和精神状态,坚持“战疫”“战洪”两手抓,“战疫”“战贫”齐发力,誓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创造性地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在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中展现担当作为。要坚持质量和效率并重,突出务实管用,抓住“关键的几条”,着力提高立法的精细化、精准度、针对性,确保立一件成一件行一件。要围绕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落实“六稳”“六保”,化解“疫后综合症”,加快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要坚持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要精心组织开展“代表行动”,推动代表进企业、进社区、进选举单位,听取意见建议,推动解决实际问题。
决胜在今朝,奋进正当时。让我们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众志成城一条心,风雨无阻向前进,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