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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有力量 守法有尊严
2020年第1期 —— 民主实践 作者:文/张腾扬

在河北某县,一家毛皮加工生产企业未能得到退税。企业负责人认真查阅了县税务局对其他毛皮加工生产企业的出口退税办理结果公示信息,横向对比后表示:“把退税的结果亮出来,把不能退的理由说明白,不藏着掖着,我服气。”

  简单看,政府有关部门的信息透明,让行政办事有理有据,在阳光下展开,不偏不倚、公平公正,就能让人心服口服。往深里看,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在于行政行为的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这与近年来河北强化行政执法规范、阳光运行,密切相关。

  有规矩才能成方圆。曾经,河北某地城管部门的执法人员因清理占道经营,与商贩发生冲突,一些文字与画面的传播引发讨论,有关部门随后回放了现场执法记录仪中的视频,发现执法人员全程在解释,这样就还原了事实真相。规范执法、有据可查,既能澄清谣言,也保护了执法人员。可以说,提高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提升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保障行政执法的合理性,给执法人员戴上了“金箍”,也为他们穿上了“防护服”。

  行政执法的权威是法律赋予的,但是在一段时间内,执法不规范、不严谨带来了一些不良影响。比如,行政执法信息存在公开不及时、不规范、不透明等问题,执法行为存在不严格、不文明及执法过程记录不全面、不标准等问题,相关审核机构存在力量不足、工作不规范等问题。这都会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也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必须予以规范。对此,国办出台意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剑指行政执法乱象。

  行政执法好不好、到不到位,关乎法治政府目标能否如期实现。近日,河北通过了《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河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河北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于2019121日起施行,进一步巩固其“三项制度”的改革成果。早在2017年,河北在省市县三级50多个执法领域、7000多个执法主体同时推行了“三项制度”试点,聚焦行政执法源头、过程、结果三个环节,以“公开”“留痕”“合法”为抓手,实现行政执法规范化。通过改革,切实提升了群众对执法行为的接受度和对执法结果的认可度。一位领导干部由衷地说:“规范行政执法,让执法者有力量,让守法者有尊严。”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强调,要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健全执法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对于河北来说,推进“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还面临着部门推进不平衡、基层执法人员力量不足、信息化建设不到位等问题,需要广大执法主体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推进改革。“行百里者半九十”,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落实到每一项执法活动和每一个执法环节,才能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执法水平。

                                                (据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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