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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企业负担 促实体经济发展
2014年第1期 —— 代表天地 作者:◆ 省人大代表 余信国

    湖北省处在“黄金十年”战略发展期,“工业倍增计划”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要把湖北建设成为国内最适宜企业发展的地区,成为企业投资、创业、兴业的最佳栖息地,还需要进一步改进甚至改革政府的某些规定,实实在在为企业搬开障碍、解决难题。建议:

  逐步取消或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一是坚决做到收支两条线,收费与养人要彻底脱钩;二是要增加财政对公共产品供给。比如,凡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检验检测费用,一律由政府承担;三是比照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的做法,在国家级开发区、省级示范园区实行工业项目落地行政事业性零收费。开发区(园区)承担有困难的,对于国家规定确需要征收的,按收费标准的50%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必须按照全国最优的标准制定收费标准。

  清理规范与行政公权力相关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垄断性收费。以全国投资环境最优地区为目标,省物价局全面清理涉公权力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凡先进地区没有的收费项目,坚决取消;先进地区收费标准低于我省的,转按先进地区收费标准执行。建议取消“雷电风险评估费用”,取消“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政策,对重点项目实行特事特办,视具体情况进行减免,切实帮助企业减轻负担。

  指导规范中介机构和社团组织行为。坚决实行中介机构和行政职能部门脱钩。禁止行政职能部门指定服务、强制服务、高额收费、收费分成等行为,禁止国家公务员到中介机构兼职;坚决实行企业加入社团组织自愿、退会自由原则;加强对中介机构和社团组织指导和治理,通过年检,对一些被企业投诉存在乱收费的中介机构和社团组织予以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进一步提高水电气等公用事业部门的服务意识。打破水电气施工中的行业垄断,在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等方面允许企业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自行指定。供水、供电、燃气等部门要建立大项目专人负责制,主动上门与企业对接,在施工进度、工程价格等实行最大限度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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