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使之更加适应新时期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的需要,体现的是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科学态度。
补充大量新内容,整体“扩容”近一倍,对不符合新情况的规定作出修改……日前,《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这是该法自1991年制定以来的一次重大修改。此次修改不仅在社会上引起热议,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成员中,讨论也非常热烈。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法律保护的重点。现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制定已近30年,在保障未成年权益、教育挽救误入歧途少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到了新阶段,未成年人身处的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健康成长面临的风险挑战也与以往有很大不同。这样的情况下,启动《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使之更加适应新时期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的需要,体现的是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科学态度。
前不久,一部校园电影《少年的你》上映,短短几天票房就破6亿。这部电影直指“校园霸凌”这个敏感话题,引发了社会学家和各界人士的热议。此次提请审议的修订草案,可谓集合了社会关切,对应着纷繁复杂的社会现实,是公众共同意愿的体现——近些年,一些地方屡屡发生校园伤害案件,公众迫切要求依法遏制类似事件发生,修订草案把保障“校园安全”列为重点,契合了这一呼声。在一些地方,校园霸凌不时爆出,手段狠辣令人震惊,修订草案对遏制“学生欺凌”做出了明确规定。此外,侵害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问题也被作为修订重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集中体现了法律更有力托举未成年人权益的良苦用心。
“法者,惩恶扬善之律条。”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不等于纵容未成年人胡作非为,甚至违法犯罪。针对未成年人严重犯罪、重复犯罪“加大矫正力度”,而不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简单放过,是很多全国人大代表的主张,也契合社会的期盼。
近年来,一些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恶性案件再三敲响警钟:对待未成年人,不光要悉心保护,也要有惩戒和矫正的有力手段。不光要有预防犯罪的条款,还要有惩治犯罪的措施。值得注意的是,修订案强化了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第一责任,还确立国家亲权责任,并对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司法保护等作出全面规范。这种对未成年人的“全方位保护”,展现的正是竭力呵护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的款款深情。
我们该如何更好地保护我们的孩子?法律的权威和善意,不仅体现在修法的严谨和温度上,更体现在贯彻和执行的坚定有力上。我们期待通过审议并发挥法律效力的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在严格执行中,真正发挥保障未成年权益的作用,尽可能减少及预防校园安全、校园霸凌、未成年人犯罪等问题的发生,让我们的孩子们拥有一个安全可靠、暖意融融的成长环境。
(据《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