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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2014年第1期 —— 代表天地 作者:◆ 文/孙玉秋

    2013年12月1日至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厦门举办第四期全国人大代表履职学习班 ,我随20名在鄂全国人大代表参加了学习。通过培训学习使我们新任代表开阔了视野,丰富了头脑,提振了信心,也增强了代表意识、责任意识、法治意识、使命意识。我体会,今后应该努力坚持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履职工作。

    一是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通过学习,我进一步认识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代表是一项政治职务,不仅仅是荣誉,也是一项光荣的使命,更负有崇高的政治责任。我国的人大代表,不是西方的议员,必须把坚定的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必须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自觉认清我国政治制度与资本主义国家政治制度的本质区别,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越性,在积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有益成果的同时,绝不照抄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结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以实际行动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始终坚持我们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二是始终坚持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这是人大代表的共同心声,更是根本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疾苦,反映群众的正确意见和要求,为群众排忧解难,发挥沟通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桥梁作用,是人大代表的职责要求。作为人大代表,要时刻不忘自己的职责,努力维护人民利益,广泛联系群众,了解群众的困难和疾苦,表达群众意愿,掌握民情民意。人大代表提出的每一件议案和建议,审议发表的每一条意见,投的每一票,都应该代表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理应多倾听人民群众的心声,反映人民意愿,为人民说话,做到民在心中,法在心中。

    三是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依法履行职责。人大代表不仅仅只是开会时的代表,而应该是365天全天候的代表。应当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行使代表职权,积极履行代表义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人大的职权和人大代表的权利义务都是法定的,而且权力行使的程序都有严格的法律规定。要做一名称职的、合格的人大代表,就要开拓进取,勇于担当,有所作为,不容懈怠;按时出席会议,依法行使表决权;要通过调查研究,努力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推动相关方面改进工作;要积极参加闭会期间的活动,留出必要的时间和精力参加视察活动和调查研究;应邀列席常委会会议和有关执法检查等活动。本人作为一名在高校工作的民主党派人士,要充分发挥民主党派、高等学校的人才资源和智力资源优势,力争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价值的意见与建议。

    四是在日常工作中要争当先进表率。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中的普通一员,应该扮演好自己的社会角色,干好本职工作。人大代表的先进性要求要比其他人干得更好,更加出色,做出表率,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干不好本职工作,就体现不出人大代表的先进性,也不是合格的人大代表。由于代表是兼职的,需要对人大工作与本职工作进行科学合理安排,就要比别人多付出,多奉献,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要努力争做爱岗敬业的表率,始终保持淡泊名利、为人师表的优良作风,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坚守科研前沿阵地,在教书育人、科学研究方面争做排头兵。

    五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养。首先是向书本学习。除了学习专业知识以外,还要加强对党的政治理论、国家的法律法规、各项政策的学习,特别是要认真系统地学习宪法、代表法、选举法、组织法等法律和中央九号文件精神,增强依法履职的意识,提高分析、归纳、综合和判断的能力。其次是向实践学习。转变工作作风,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和建议,丰富自身营养,提高自身素质。最后是向先进人大代表典型学习。学习他们时刻铭记人民嘱托,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的宝贵经验,充分发挥好人大代表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中的积极作用。

(作者系全国人大代表、长江大学信息与数学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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