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财政经济工作的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咸宁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创新,摸索出“三借”、“三聚”工作方法,财经监督实效不断增强。
借网络之智,拓宽监督渠道。三年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监督系统对246家市直预算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实时监测,累计收到预警信息5000多条,分析筛选出1500多条涉及无预算支出、超预算支出、项目支出执行率偏低等相对突出、有代表性的问题,集中函询市政府及市财政局,由其转交问题单位进行自查整改,取得较好效果。启动市、县(市、区)预算联网监督和市级系统升级改造,实现全口径监督。借专家之智,实施分类监督。组建咸宁市五届人大财经预算咨询专家库。确定28名财经预算咨询专家人选,分为一般公共预算审查组、政府性基金预算审查组、社保基金预算审查组、国有资产监督审查组,并确定每组牵头负责人,为常委会依法行使财经预算监督权提供智力支持。借代表之智,实施依法监督。积极邀请具备财税、会计、审计、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代表参与审议报告、专题调研、视察等监督工作,充分听取和吸纳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聚审计之力,做好整改监督。2015年以来,累计听取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等11家单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全市审计整改效果整体逐步向好。聚财政之力,做好内部监督。近三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就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共向市财政局发出整改告知函39份,督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并限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整改情况。聚监察之力,形成监督威慑。解决审计查出问题“屡审屡犯”难题,市人大常委会探索将审计查出问题与纪检监察处理结合,不断增强监督刚性。四年来,审计查出问题共问责追责400余人,70余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0余人被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