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十堰市张湾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首次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这是《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出台后,区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建立国有资产向人大报告制度,是党中央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重要决策部署。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的这一重要决策部署,区人大常委会把听取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专项报告纳入了2019年重点监督内容之一。为此,区人大常委会首次组织专项视察,克服了基础信息不齐全、监管职责不明晰等多种困难,深入全区国有资产管理主管部门、各相关行政事业单位,经过1个多月的自查和深入检查,初步摸清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现状及管理情况底数,形成了较为详实的视察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要求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委的部署要求,落实好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进一步摸清国有资产底子,按预算法要求编报国有资产年度预算;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机制,明晰各职能部门管理职责,推进全区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管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加强国有资金管理,严格依法监管,防范债务风险;把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纳入人大财政预算联网监督体系,实施实时监督。下一步,区人大常委会将建立国有资产报告和监督长效机制,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也将成为区人大拓展财政监督的一项常规和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