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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切联系人民群众 更好发挥代表作用
2019年第10期 —— 监督广角 作者:文/ 杨波 刘文杰 图/高胜前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近年来,荆门市人大常委会把加强代表工作,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锐意进取、主动作为,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代表的主体作用得到了很好发挥。
一、强化学习培训,提高代表联系群众能力 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开展的如何,直接取决于代表的履职能力。市人大常委会将学习培训作为突破口,多措并举,着力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建设。一是组织集中学。换届伊始,针对代表中大多数是新当选代表,缺乏履职认识,以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和人大工作实务为主要内容,及时举办“上岗”培训,采用选学文件、专家辅导、现身说法、讨论交流等方式,使代表掌握一定的人大理论知识和履职的基本技能。二是结合活动学。每次组织代表参加小组活动、调研视察、执法检查活动时,事先围绕活动主题及活动程序、活动要求,组织选学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不说外行话,不干外行事。特别是开展“代表行动”,每次进村入户前都组织代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相关扶贫政策,对代表进村入户调查、收集反馈信息等重要环节的工作提出规范要求,为活动取得实效提供保障。三是寄送资料学。为每名代表订阅《中国人大》《楚天主人》《人民代表报》等报刊杂志,寄送《荆门市人大常委会公报》《荆门人大工作》,订购《人大代表履职手册》《人大代表怎样写作议案和建议》等业务书刊,同时编发代表履职读本,供代表平时学习。四是走出去学。分批组织代表外出学习培训,增长见识。用三年的时间,分别组织300多名市人大代表赴北京、深圳、成都、北戴河等地进行封闭式培训,基本实现代表外出培训全覆盖。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代表联系群众机制 建立健全人大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机制。以常委会的名义起草并通过《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使人大常委会联系人大代表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一是扩大对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度。有计划的邀请本级或上级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及专(工)委有关会议,参加闭会期间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调研、视察等活动,保证每位人大代表在本届任期内都能参与人大常委会开展的重大活动。2018年以来,共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110人次,参加立法调研论证、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工作150人次,扩大了代表对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参与。二是建立结对联系人大代表制度。每名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5至6名来自生产一线的人大代表,每年联系不少于2次。2018年,常委会组成人员采取上门走访、集中座谈、接待来访等多种方式,与203名在基层一线工作的市人大代表建立了联系,“零距离”听取基层人大代表的呼声、建议。三是坚持走访市人大代表制度。从1988年至今,坚持每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带队,开展1次集中走访市人大代表活动。走访结束后,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与市人民政府联席会议,通报走访中收集的问题建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时进行办理后向人代会提交办理情况报告。 建立健全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机制。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是人大制度的本质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必然要求,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程的内在动力。根据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的规定,结合近年来组织代表联系选民活动的实践经验,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办法》,明确了联系的内容、联系的方式、意见建议的处理反馈和联系的服务保障,要求代表通过走访、座谈、接待来访、开展视察、应邀列席会议、参加活动等多种方式保持同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经常性联系,每位代表固定联系人民群众不少于5人。 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一是探索对代表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制定出台代表履职考核办法,对代表履职情况进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履职积极分子、推荐连任人选的重要依据。东宝区代表履职积分制考核的经验和做法,得到省人大常委会高度肯定。二是建立代表履职公示与评议制度,以代表小组为单位建立代表履职公示牌,将代表的基本情况(包括照片、姓名、职务、电话号码等)和履职情况向选民公开,接受选民监督。三是指导各地开展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工作,将代表联系群众的具体情况和实际效果作为述职的重要内容之一。钟祥市、京山市、掇刀区等地开展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向选举单位述职活动,并进行现场评议,进一步增强了人大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促进人大代表进一步密切联系选民群众,关注民生,反映民情,更好地发挥政府和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三、拓宽履职渠道,搭建代表联系群众平台 搭建工作平台,为代表履职提供场所。去年以来,以开展“代表行动”为契机,对原建立的代表活动小组进行调整和提档升级。一是科学调整划分代表小组。严格按照就近就便(便于组织、便于行动)、结构合理(基层代表为主,全国、省代表搭配合理)、规模适度(10—15人)的要求,合理调整代表小组划分。将全市5230名五级人大代表编成283个代表活动小组,将3名新任全国人大代表和38名省人大代表全部安排到县市区,编入代表小组参加活动。二是把党支部建立在代表小组上。抓住代表小组长这个关键,及时把那些熟悉地域情况、政治强、有能力、敢担当、热心代表工作的代表推选为代表小组长。将临时党支部建在代表小组上,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领导,充分发挥代表中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目前全市建立了277个临时党支部。三是不断完善阵地建设。依托原有的“代表之家”阵地,搭建代表活动平台,逐一完善平台建设、规范平台管理,确保活动有落脚点。代表小组全部按照“八有”标准进行建设(有固定场所、规章制度、学习资料、工作计划、活动经费、履职档案、活动成果、履职考评),93%的代表小组配备了电脑。依托新媒体拓展活动平台,建立代表小组交流微信群、QQ群,及时发布工作要求、交流工作进展及存在的困难问题,在线抽查人大代表履职情况,分享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 搭建活动平台,为代表履职丰富载体。一是扎实开展“代表行动”。全市283个代表小组,组成978个小分队进村入户,走访贫困和非贫困村625个,贫困户36579户。2018年收集原汁原味问题建议1269条,经过梳理汇总758条,其中报省级办理3条、市级14条、县乡级741条。截至2018年底,758条代表建议办理率达到100%,办结率达93%。“代表行动”过程中,各地组织代表通过现场视察、专题调研、代表约见、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分层组织开展“代表问效”,推动解决贫困群众在教育医疗、产业发展、饮水安全、道路建设、扶贫搬迁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了光伏扶贫补贴政策落实、残疾及精神病人家庭脱贫帮扶措施落地。各级人大代表还各尽所能、各展所长,努力在贫困群众就业、流转土地、为贫困户捐款捐物等方面开展力所能及的帮扶。二是深入开展“千名人大代表进千企”主题实践活动。连续两年组织全市5000多名代表,深入1100多个企业开展调研,每5名代表编为一个小组,每个小组联系一家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动有关方面帮助企业解决资金需求10亿元,解决用地指标1200余亩,协助流转土地1.5万亩,解决用工需求4000多人,办理相关证照手续1650项。三是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围绕省委、市委关于营商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在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中开展“人大代表提问题”活动,广泛征求各级人大代表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和建议。全市5000多名人大代表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调查了解营商环境情况。目前,共收集行政执法、项目建设、金融服务、税费负担、政策落实、用工用电等方面的意见建议516条,其中涉及到县级职权和乡镇职权的问题,已直接交当地政府部门办理;属于市级层面的11个方面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以文件的形式交相关部门办理。 搭建宣传平台,为代表履职树立榜样。一位优秀的人大代表就是人大工作的一张亮丽名片、一面旗帜。市人大常委会把履职能力强、作用发挥好、群众满意度高的市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小组作为宣传重点,与市级新闻媒体联合开办“代表风采”“人大在线”专栏,让人民群众及时了解代表履职情况,增强人民群众对人大代表的信任和支持,增强代表履职的光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使代表学有标杆、干有动力。近几年,编印代表风采录1册,制作“守住青山绿水”专题纪录片1部,制作电视节目40多期,荆门市“人大在线”栏目被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评为“全国十好电视栏目”。
四、创新方式方法,增强代表联系群众实效 人大代表如何才能做到在群众中有为、有位、有威?只有将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带上来并通过人大常委会交办落实,才能真正取得群众的信任和拥护,代表联系群众的实效才能真正得到凸显。 形成督办合力。坚持常委会领导带队到重点承办单位进行检查督办,各专(工)委对一般建议实行对口督办,重点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领衔督办,市“一府两院”负责人对领办的重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关于深化农村金融服务的建议》通过重点督办,督促市金融办完善了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改善了农村金融服务模式,全市银行机构对接89个基层党组织,建立了73个信贷工作室,实现52个乡镇全覆盖,农民不出村就可以享受便捷的金融服务。《关于市中心城区体育场地设施实现全面开放共享的建议》被列为重点建议后,经常委会领导督办,副市长领办,12家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在非工作时间及节假日期间对社会免费开放,并将场地名称及具体地址在报纸上向全体市民公告,受到群众广泛称赞。 增加监督方式。在召开督办会议、组织人大代表视察、检查、调研等的基础上,增加了督办方式。对人大代表集中反映的问题,或者有重大影响的建议,在办理过程中,市人大专委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可以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承办单位的专题汇报,了解办理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必要时,主任会议可以决定将相关议题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并开展询问。 确保代表“真满意”。改变了过去单一由承办单位征求人大代表意见的做法,在走访人大代表时直接发放《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听取人大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背靠背”进行满意度复核。对人大代表“基本满意”和“不满意”的建议,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再次进行督办,并邀请人大代表共同到承办单位上门了解办理进度,协调解决有关问题。2018年,在进行满意度复核中发现25件“基本满意”、8件“不满意”,要求市政府进行再办理,明确时间要求、办理要求,确保代表对建议办理结果“真满意”。 完善考评机制。对重点建议进行满意度测评。为了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更加了解重点建议办理情况,增加了两个环节:建议办结后,组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提建议的人大代表视察了部分重点建议办理情况;常委会会议上,承办单位负责人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重点建议办理情况。换届以来,对17件重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测评,其中满意9件,基本满意8件。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对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的建议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同时,将测评结果向市人民政府、市综合考评办进行通报,进一步强化了承办单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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