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人:王春红(省人大代表,枣阳市杨垱镇桃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案由:2018年9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指出:乡村振兴、乡风文明是保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挖掘农耕文化蕴含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在保护传承的基础上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有利于在新时代焕发出乡风文明的新气象,进一步丰富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乡村文化振兴存在着一些不足,具体表现在:一是文化设施利用率不高。农村群众对文化生活的需求水平及自身素质不高。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农村群众重物质需求、轻精神需求比较明显,一些贫困边远地区农村群众文化程度较低,极大地制约了其文化需求。二是基层文化人才欠缺。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缺少专职文化辅导员,很多地方都是由村干部兼职,工作繁多使其从事文化宣传工作精力有限,且缺乏专业培训,待遇相对较低,工作积极性不高。三是农村文化产业基础薄弱,发展程度较低。
建议:制定农村文化奖补政策,推动农村文化开展。充分利用现有文化设施,引导和组织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村每年开展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文体活动,努力做到周周有文体活动,月月有电影放映,广泛开展群众读书活动,大力传播先进文化,使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成为基层文化建设的主阵地,对农村文化活动开展有一定成效的村进行以奖代补。
加强文化队伍建设。一是配齐基层文化队伍人员,确保全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均配备3名以上工作人员,每个村(社区)配备1名由财政补贴的文化辅导员。二是加强文化骨干业务培训,组织文化站长、村级文化辅导员和农家书屋、流动图书室的图书管理员培训班,提高基层文化干部的业务水平,增强服务群众的能力。三是设立省级对农村文化辅导员和农村文化骨干培训的专项资金。
创新发展农村特色文化产业。出台农村文化发展扶植政策,促进农村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开发民间文化资源,变资源优势为产业优势,以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基地为景点,举办农民艺术节或文艺活动,使产业发展与文化开发有机结合起来,形成集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文化产品开发、农家乐经营于一体的农村文化产业,打造文化新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