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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武汉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 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2019年第9期 —— 本期焦点 作者: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 刘立勇

197912月,武汉市人大常委会正式设立。4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与时代同步伐,与改革齐发展,与人民共呼吸,为武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40年来,始终沿着党旗指引的正确方向砥砺前行。思想政治上坚持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重要指示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履行职责上争取党的领导,市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听取常委会党组汇报、出台系列文件,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履职。工作安排上贯彻党的领导,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举办军运会、优化营商环境等,大力实施监督,依法作出决定,做到市委有部署、人大有行动。

  40年来,始终紧扣改革发展的时代脉搏砥砺前行。在助推高质量发展中体现人大担当,从首次组织特定问题调查促成武汉炭黑厂搬迁、为东湖高新区建设创造良好环境,到作出鼓励创新宽容失败、促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决定,都留下了人大履职印迹。在助推可持续发展中展示人大作为,作出加强基本生态控制线规划实施的决定,制定和修订湿地保护、湖泊保护等一批“史上最严”环保法规。在助推更均衡发展中贡献人大力量,从上世纪80年代作出改变部分老苏区贫困状况的决议,到近年来办理“三乡工程”议案,促进政府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40年来,始终饱含履职为民的深深情怀砥砺前行。倾心听民声,从2003年在全省率先建立代表之家,到现在建成1100余个代表工作室,代表开展活动有阵地、联系群众有窗口、执行职务有平台。倾情顺民意,1999年就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条例首次举行立法听证会,制定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发放调查问卷20多万份,夯实了法规民意基础。倾力解民忧,从上世纪90年代就教育事业发展作出6个决议,到近年来加强禁鞭、控烟等民生领域立法,围绕养老、看病、物业管理等开展专题询问,回应了社会重大关切。

    40年来,始终胸怀良法善治的强烈担当砥砺前行。做法治发展的积极推动者,自1986年享有立法权以来,坚持立改废并举,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现行有效法规100件。做法治实践的有力监督者,制定全国首部规范执法责任制法规,率先建立办案质量检查制度,作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决议,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做法治精神的不懈倡导者,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每届对普法工作作出决议,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40年来,始终秉承守正创新的工作理念砥砺前行。机构逐步健全,现有9个专门委员会、2个工作委员会、3个办事机构、21个处室,区乡人大主职实行专职配备。制度日趋完善,形成涵盖职权行使、代表工作、自身建设方面的工作制度40余项,实施专项改革28个,一批特色亮点工作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的肯定,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多次进行报道。作风不断改进,严肃会风会纪,规范履职行为,加强机关建设,以过硬作风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时代赋重任,人民寄重托。我们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依法履职、善作善成,为建设“三化”大武汉和国家中心城市,争当全省“五个排头兵”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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