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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煌四十年 奋进新时代
2019年第9期 —— 开篇立言 作者:文/本刊评论员

717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充分肯定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40年来的工作成就,对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特别是地方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19797月,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正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和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作为本级人大的常设机关。19801月,湖北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选举产生省人大常委会。自此,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开启了依法履职的光辉历程。

40年来,湖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与时代同步伐、与改革同频率、与实践同发展,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发挥了重要职能作用,为湖北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40年来,地方立法蹄疾步稳。不断适应完善国家法律体系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努力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规范、保障作用,为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和推动改革攻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截至20198月,我省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及法规性决定共413件。其中,省本级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决定211件,设区的市、自治州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159件,“一州两县”现行有效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43件,地方立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40年来,依法履职步履铿锵。湖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积极探索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新路子,有力推动了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推动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633个,开展执法检查113次,组织专题询问8次,专题调研41次。围绕事关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努力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国家意志和全省人民的统一行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保证地方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强化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担当。 

40年来,基层民主稳步发展。坚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先后进行了11次乡级人大代表直接选举、10次县级人大代表直接选举,有近90万人次当选为历届各级人大代表,代表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代表培训、“代表之家”、代表小组、代表活动等从无到有、从有到优,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实现全省全覆盖,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一个个数字记录了湖北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铿锵脚步。实践证明,县级以上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是发展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个重要举措,更好支持和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丰富和发展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只有坚持好、完善好、实践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能把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牢牢掌握在人民手中。

辉煌四十年,奋进新时代。我们要认真总结并坚持地方人大工作的经验,不断丰富和拓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特色、时代特色,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新时代人大工作,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保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创造性地履行职责,更好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牢记“四个着力”“四个切实”殷殷嘱托,担当好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湖北的历史使命。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密切同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把人民当家作主落实到每一项立法、监督和决议决定中。要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全面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把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成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让我们同心协力、砥砺奋进,共同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不负人民重托,无愧伟大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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