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要继续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在“难”字上下功夫,破解“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等突出问题。司法机关应该对一些违法行为,包括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提起诉讼。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目前部分群众“信访不信法”的问题。对于法院的判决要坚决执行,当然对执行判决后生活确实有问题的特殊群体,党和政府要在后期给予扶持。二是切实解决“公”的问题。实话实说,目前还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人情案、关系案等。要通过机制建设真正解决案件中的不“公”问题,维护司法制度的权威。三是要解决司法队伍建设“严”的问题。不管法律多么好,都要靠人来执行,司法权威才能建立。部分司法机关还存在特权思想,需要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彭细元 孟睿偲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