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救后究,必须起诉,让法律说话。”
7月2日,省人大代表、巴东县绿葱坡镇野花坪村党支部书记王祖华快人快语,向记者介绍9岁女孩兰兰(化名)起诉亲生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一案。这是王祖华所在的绿葱坡镇人大代表第二小组开展“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时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兰兰在镇小读2年级,从小由爷爷奶奶照看,生父杨某某和生母张某在她出生不久就外出务工,两人离婚,从此对兰兰不闻不问,起码的生活费也不给。
“不指望他养我们两个老的,可他连自己亲生的娃娃都不顾!”兰兰奶奶已近70岁,很是刚强,种苞谷种药材,养猪养鸡,维持家中生活开销,照看上小学的兰兰和残疾的爷爷。她气愤地说,近两年,儿子即使春节也不回家,电话大多时候不接听,“今年‘六一’儿童节,破天荒给兰兰发了10元红包。”
兰兰家4口人,住房享受了分散安置政策,各种政策性补助都已落实到位,账面上看已达到脱贫标准,生活上没有大问题。但事实上,由于兰兰亲生父母未尽抚养义务,她随时都有辍学的可能。
6月初,王祖华在“代表行动”进村入户摸查时,了解到这一情况,驻村“尖刀班”、村两委连夜召开碰头会,研究制定“先救后究”的方案。通过走访四邻、查阅收支账目,核实兰兰家收入情况,证实杨某、张某确实长期未履行抚养义务。村委会出具证明,申请解决兰兰和爷爷奶奶低保问题,同时王祖华建议兰兰和爷爷奶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王祖华联系绿葱坡镇司法所为兰兰提供了法律援助,起草了民事诉讼状,以兰兰为原告、爷爷奶奶为委托代理人,将杨某、张某告上法庭。巴东县法院茶店子法庭相关负责人在电话中介绍,法庭已联系了兰兰的生父母,初步沟通中,两人对自己的行为已有悔意,愿意从6月起各自支付兰兰抚养费每月500元。
听到这消息,王祖华松了口气。农村还存在少数不赡养老人、不抚养子女的情况,兰兰一案,说明通过法治方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不失为有效方法。关键时还要靠法律说话。
“365户,全覆盖。”王祖华介绍“代表行动”回头看情况,依然保持着退伍军人的风格。他所说的全覆盖,指的是全村,包括非贫困户都要走访到。
“代表行动碰到的最大难题是什么?”记者问。
“易地搬迁,主要还是思想问题。”交谈中了解到,野花坪村有4位鳏寡老人,人民公社时的老社员,在本村本土生活了一辈子,故土难离,集中安置的易迁房他们不愿去,按现行补贴政策就地实行危房改造,资金缺口大,袋无余钱,根本无力建房。上级要求“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实行“农村危房改造清零”行动,作为野花坪村的“掌门人”,王祖华自感责任重大、压力山大。
脱贫路上不能落下一人。王祖华同村两委几位干部一商量,干脆来了个大包干,垫钱为4位老人建房。他首选了困难最大的81岁老人谭联青,在马路边建了栋85平米平房,花了近6万元,除去房改补助1.5万元,王祖华要垫付4万余元。
谭联青的新房窗明几净,老人乐呵呵地带我们参观,眼睛眯成一条线。老人女儿出嫁后户籍未迁,户籍显示是2人,按房改标准不应有这大建筑面积。“这就是农村工作的复杂性。老人户籍上只有2人,可实际上女儿女婿外孙与他生活在一起,不可能分开。所以说精准脱贫实事求是因户施策很重要。”王祖华解释道。
王祖华有一个“倒贴书记”外号,贴钱贴物修路、建房和发展产业。“2008年当村支书至今,贴出去的钱大概有几百万吧。”王祖华粗略算了下账。
“小时候家里穷,父亲与人打官司,在一个好心人家里住了两天,最后官司赢了。从那时起我就发誓,长大要帮助有困难的人。” 从部队转业后,王祖华走南闯北,跑运输、进企业、种苗木、开公司,赚到第一桶金,也有了助人的资本。自从当上村支书,王祖华劲头更足,搞旅游,建工厂,千方百计带领乡亲脱贫致富,野花坪村摘掉了穷帽子,进入巴东精准脱贫第一梯队,跻身中国美丽乡村试点村。2018年4月,中央文明办发布 “中国好人榜”,王祖华获评助人为乐类“中国好人”。
“在基层太需要祖华代表这样的领路人。他为乡亲们做了不少好事、实事,可自己却承受着太大的痛苦。” 巴东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向东介绍说。王祖华小女儿身患肾母细胞瘤,长期住院,他自愧未尽到父亲的责任,默默将对女儿的爱藏在心中,却将共产党人的初心镂刻在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事业上。
天地之间有杆秤,那秤砣就是老百姓。在群众心中,这个书记不一般,在选民的眼里,这个代表不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