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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升科技创新驱动能力的建议
2014年第4期 —— 代表天地 作者:

建议人:冯丹(全国人大代表、民盟中央委员、华中科技大学计算机学院副院长)

案由: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强调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科技技术成果转化,提升科技创新驱动能力日益重要。

建议:1、完善产学研合作模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要探索更好的产学研结合机制,鼓励企业积极在高校和科研院所寻找技术支持,进行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大学教授去公司咨询、授课或做学术报告,大学研究人员到企业临时参加课题研究等。鼓励企业捐赠高校优势学科开展科研,成为其技术会员,并享有税收减免、专利技术优先转让等权利,高校对会员企业定期公开技术,企业对高校定期公布技术需求,促进创新技术对接和成果转化。2、制定科研成果处置与收益分配政策,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换积极性。按照我国规定,部属高校限额以上科技成果处置需经过学校的内部审批、教育部和财政部的“两报两批”、交易所公开挂牌四个阶段,耗时长且常与地方优惠政策有不兼容之处。因此,应制定科研成果处置与收益分配政策,赋予高校更多的自主权,并使收益向职务发明人倾斜,激发科研人员的成果转化积极性。3、加大基础研究、前瞻性研究投入,储备原创性成果。国际上很多原创性技术从提出到产业化要走过30至50年,在提倡创新驱动的大环境下,应防止“创新”冒进、只看眼前技术转化,不看长远技术积累的现象。4、搭建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应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为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收益权、使用权和交易权搭建安全平台,包括交易服务、管理、教育、执法等方面,解决企业创新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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