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松滋市八宝镇人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湖北省、荆州市人大工作部署和松滋市委要求,围绕实施“票决制”工作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实践。
一、试点成效
项目票决“准”。经多轮调研、座谈、论证、遴选,从多个建议项目中确定4个候选项目,在镇人大会议上差额票决产生“潘东公路维修改造、卫生院住院部维修改造、莲支河环境治理”3个民生实事项目,会后迅速交办政府实施,及时回应了群众诉求,准确表达了代表意愿。
投资预算“实”。3个项目总投资1829万元,其中:上级财政资金及项目资金1200万元,占比66%;本级财政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资金629万元,占比34%。资金结构合理,资金来源可靠,严格遵循了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
绩效发挥“好”。目前,3个项目已完成投资900万元,潘东公路维修改造工程春节通车运行,其他两个项目2019年6月前完工,项目建成后将造福近8万名群众,可基本实现当年票决、当年建设、当年受益的目标。
各方评价“高”。八宝镇“票决制”工作的创新实践,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普遍认为此举积极推进了基层民主,有效解决民生难题,更好诠释了人大的职责定位和代表的使命担当,也让基层人大工作同志从中收获了事业的“成就”。
二、主要做法
坚持党委领导。始终坚持在党委集中统一领导下有序开展“票决制”工作,镇党委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专题听取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汇报,为试点推进“票决制”工作定基调、定目标、定方向,确保了“票决制”工作稳步实施。
充分发扬民主。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民主集中”的办法,征集群众意见16条,经过多次磋商、反复论证,形成了5个建议项目,再由镇党委牵头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了4个候选项目,交镇人大主席团按法定程序办理,做到票决项目来自民间、主题突出民生、结果赢得民心。
依法规范程序。严格按照征集、初定,审议、票决,实施、督查,监督、评估等“四个阶段、八个环节”的基本程序和工作流程推进“票决制”试点工作,做到步步紧跟、环环相扣,确保“票决制”工作规范推进。
政府主导实施。注重发挥政府在“票决制”工作中重要作用,做到项目征集由政府发起,项目初定由政府筛选,项目票决由政府提交,项目资金由政府预算,项目建设由政府落实,确保票决项目落实落地。
人大强力推动。围绕“票决制”的实施办法怎么拿、征求意见怎么做、人大会议怎么开等关键环节加强调研,认真研究起草实施方案,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将群众的期盼、代表的意志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具体行动。
三、工作体会
实施“票决制”,有力推动了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实现了与上级重大决策部署高度契合、同频共振,紧扣了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及时补齐了民生短板和历史欠账,有效解决了社会主要矛盾点,更好满足了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实现了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和办好重大民生实事的“双促双赢”。
实施“票决制”,有力促进了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的进程。始终把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代表主体、政府主导的重要原则贯穿其中,实现了政府决策与民生需求的精准对接,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民主主渠道作用,以看得见、摸得着、可参与的方式,诠释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真谛。
实施“票决制”,充分激发了人大代表高效履职的热情。人大代表围绕票决项目征议题、搞调研、抓监督,社会各界对民生实事项目的关注程度和重视程度得到提升,进一步增强了代表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调动了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实现由“要我履职”向“我要履职”的重大转变。
实施“票决制”,有效丰富了乡镇人大依法行权的内容。使镇人大会议审议决定的内容更加充实、决定对象更加具体、监督实效更加明显,进一步强化了人大依法决定、精准监督、有效监督的权威性,有效带动基层人大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有效提振基层人大干部做好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镇人大将以省人大常委会专题学习班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加强实践探索和工作创新,充分履行乡镇人大的法定职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努力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和活力在基层得到充分展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