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设立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国家级试验区,打造‘湖北试验田’,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树立样板。”3月5日,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董事长何大春代表接受笔者采访时表示。
何大春认为,中央作出长江大保护的战略部署后,各部委和沿江各省市积极行动、成效初显,但由于国家层面尚未制定相应综合性法律法规,也没有设立或明确专门机构具体主抓各项工作,难以形成整体合力。
何大春建议,出台长江保护法,从法律层面明确和规范长江大保护统一管理体制和责权利框架,并参照南水北调工程管理模式设立长江保护办。在长江经济带上中下游,各选择一个地区开展试点示范,全面探索类似雄安新区的标准统一、路径清晰的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子。借鉴亚投行、丝路基金等成功经验,设立国家级的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政策性银行和绿色发展基金,构建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等全方位多层次金融支持服务体系。
湖北是长江干线流经最长的省份。何大春建议,把湖北作为“试验田”,设立国家级的江汉生态保护区,在长江中游率先打造“湖北样板”。比照雄安新区和福建、贵州、江西三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对江汉保护区给予政策支持。布局实施一批类似长江新城的重大项目。加大生态补偿力度。支持湖北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投融资平台的转型发展,在更高起点上支撑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周志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