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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改革创新 推进人大制度与时俱进——湖北代表团审议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侧记
2014年第4期 —— 本期焦点 作者:文/刘庆丰
3月9日下午、10日上午,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湖北代表团代表对张德江委员长所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进行了审议。说实情,讲真话,谈问题,提建议……在审议时,代表们围绕全面深化改革主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畅所欲言,集思广益,北京国谊宾馆会场气氛十分活跃。
立法引领全面深化改革 报告指出,“坚持把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更好结合起来,抓紧制定和修改同全面深化改革相关的法律,从法律制度上推动和落实改革举措,充分发挥立法在引领、推动和保障改革方面的重要作用。” 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持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应有之义。为此,李春明代表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按照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提出相关法律立改废工作的总体方案,以便地方人大常委会有所遵循并主动配合工作。 3月1日,“两会”前夕,发生在云南昆明火车站暴力恐怖案件让全国人民震怒。周洪宇代表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法》。 企业全面深化改革,也是代表关注的热点。来自国企的丁焰章代表说,“目前尚没有深化国企改革的具体方案,特别是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职工个人持股两个问题十分敏感。应坚持国企改革立法先行,明确改革的具体原则、方案,以及应履行的法律程序,以法律规范国企改革,确保国企改革顺利进行。”来自民企的刘运梅代表认为,目前,我国民营企业总数超1000万户,对国内生产总值和就业的贡献非常大,但在生产经营、融资、人才、治理结构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对此,她建议,“对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制度,要进行顶层设计,制定相关法律,修改或者废止不适应、有碍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 针对资本市场领域变化快,金融产品不断创新,相关法律规范相对滞后的现状。曾是湖北国资的掌舵人,现为湖北长江证券公司负责人的杨泽柱代表建议,“要制定规范私募发行方面的法律,为债券发行、网上发行、传统业务转型转轨等提供法律依据。” 各地频繁发生的“医闹”事件,不仅扰乱了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影响了其他患者就医,而且也不利于医患纠纷的解决。来自医疗领域的王国斌代表表示,目前医疗纠纷问题日益突出,应高度重视。他建议,“要研究开展相关立法,建立专门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平等维护患者、医院、医生三方的合法权益。”
立法质量决定法治质量 报告指出,“要把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作为提高立法质量的根本途径,把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落实到立法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增强立法工作的协调性、系统性是科学立法的基本要求。李静代表表示,“既要加强立法、修法,又要提高立法的前瞻性、科学性,维护相对的稳定性。”刘英姿代表建议,“法律的制定和修改应当注重体系的完整,做到公安、司法的相互衔接,让违法行为得到应有的处罚。” 发挥人大立法的主导作用,加快立法步伐,推进立法驶入快车道,也是代表们关注的重点。刘雪荣代表坦率地指出了立法及时性不强的不良影响。他认为,“如果立法滞后,跟不上社会进步,就不能对社会进行有效规范,也影响到政府依法行政的效率。”他表示,“每年代表提出的议案比较多,但是正式列入立法程序的比较少。希望加快立法步伐。”万勇代表强调了人大工作的效率问题,他表示,“对中央决策、社会热点问题应有快速反应机制,已经立法的要加强监督,不断完善,需要修法的要及时进行修法,没有法律的要及时对立法计划进行调整,加快立法。” 创造条件,拓宽渠道,让代表和公众有序参与人大立法工作。为此,蔡学恩代表建议,“在邀请人大代表参与立法之前先提供相关资料,便于代表事先研究;立法既要邀请代表参与,还要尽量透明化,向社会公布,让全社会参与立法。”陈华元代表强调,“代表中来自各行各业的专家非常多,应当注重在日常听取代表立法方面的建议,避免意见集中在大会期间提出。”吕忠梅代表提出,“立法除了要听取提议案代表的意见,还要更多地听取非提议案代表的意见,让各方利益诉求表达更充分、利益协调更有效,利益调整更均衡。” 加强立法力量配备,为立法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是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基础。由此,陈华元代表建议,“要充分发挥专委会、常委会委员等专业力量的作用,组建立法专家库,深入研究主动立法。”
监督为全面深化改革护航 报告提出,“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监督,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重点。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监督法规定,推动人大监督工作迈上新台阶。” 预算的制定、分配以及制定的过程,其实质是政府经济权力和资源分配的过程,这与人民生活与公民权利息息相关。一直以来预算审查监督,始终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对此,郭生练代表强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对财政预算的监督约束。” 加强对食品安全、环保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的监督,同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息息相关。由此,李晓红代表建议,“对涉及民生的食品安全和环境问题要使用最严厉的惩治措施。”张柏青代表说,“对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难点问题,在群众有满意结果前,要持续跟进监督。”王红玲代表建议,“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卫生法执法检查,重点监控种养、生产、流通三个环节的质量,加强农业投入品以及农贸市场、超市的农产品质量的监管力度。” 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有利于规范监督权的依法有效行使。为此,别必雄代表说,“人大对政府的监督要突出重点,创新监督方式。”张柏青代表说,“监督工作要上下联动,发挥各级人大合力;监督工作要透明,监督结果要向社会公开。”
代表工作拓宽人民民主渠道 报告指出,“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提高代表素质,发挥代表作用,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 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服务保障,是代表执行好代表职务的必要条件。为此,尹正民代表建议,要制定每个代表的工作管理计划,探索推行条块结合,加强对代表的管理。谭伦蔚代表说,要组织考核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芮跃华代表提出,可探索实施人大工作向代表实行半年报告制度。杨天然代表说,要加强人大代表对审议财政预算的培训。谭之平代表建议,选择在不同地点开展代表培训。 加强“双联”(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是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方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此,谭伦蔚代表说,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常委会联系代表的制度。别必雄代表表示,要坚持和完善委员长联系代表制度,增强联系代表工作的实效性。谭之平代表希望,进一步落实常委会联系代表制度,以便闭会期间与基层代表保持联络沟通。邓智毅代表充满感情地谈到,人大要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增强代表归属感。 代表还纷纷提出全国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地方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联系。万勇代表建议,除要加强与部门之间的横向联系,还应加强与下级人大之间的纵向联系,充分利用基层人大资源,将一些创新性的工作交有典型性、代表性的地方先试先行。左绪文代表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及专门委员会应加强对地方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联系,多下基层调研,要加强对“热门”和“冷门”问题的研究。
加强实践和理论创新,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 报告指出,“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与时俱进地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丰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 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工作的法制化建设,有助于规范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行权行为,促进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此,芮跃华代表建议,“在监督法中更加明确规定监督的内容、形式、程度、范围。”冯云乔、卢国祥代表建议,“要尽快研究出台全国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范性文件。”刘雅鸣代表建议,“加快推动立法法修订,协调各部门立法过程,解决‘法律打架’的问题。”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织制度建设,也是代表关注的重要问题。李春明代表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县级人大工作。卢国祥代表呼吁,要研究改革方案,在县、区一级人大机构设置上要有新的加强。谭伦蔚代表说,领导人员代表候选人提名之前,组织部门要征求代表的意见。邓秀新代表建议,在立法上加强人大常委会专职人员的比例。“人大常委会委员应实行职业化、专业化和年轻化。”郭生练代表希望,“加强人大预算工作委员会的职能,提高其预算审查监督能力。” 李培根代表关注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他认为常委会会议时间较长,但真正审议的时间短,难以保证审议质量,希望常委会会期进行适当调整,增加开会次数,延长审议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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