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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政府约谈 建议办理“不满意”单位负责人
2019年第1期 —— 八面来风 作者:文/刘昌文 梁群芳 钞有生

    近日,南漳县政府对人大代表评定为“不满意”的建议办理单位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要求相关单位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大代表建议办理力度,让代表真满意、群众真受益。被约谈单位负责人当场表态以最快的速度、最强的力度、最好的态度重新办理交办建议,让代表和群众满意,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对被约谈单位进行登记,新闻媒体进行报道。

    办理代表建议是承办单位的法定义务和责任,是履职为民的重要体现。在南漳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县人大代表提出建议122件。按惯例,代表建议办理完结后,承办单位向提出建议代表面复,当场征求代表满意度。少数承办单位建议办理程序不到位,人大代表碍于情面不得不签字“满意”。去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创新建议考评机制,改由常委会代工委统一征求代表满意度,有效解决了代表“被满意”问题。10月中旬,承办部门面复结束后,县人大常委会通过信函、专题走访等形式征求提出建议代表和受益群众意见,6件建议办理结果被代表评定为“不满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了被评为“不满意”的6件建议办理情况,并以正式文件向县政府进行了再次交办。

    人大代表异口同声说,建议办理好不好,代表说了算,充分尊重了代表的主体地位;政府及承办部门立行立改,体现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意识,践行了以人民为中心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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