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详情页面 |
以“三个创新”增强代表工作活力
2019年第1期 —— 监督广角 作者:文/ 苏飞
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在实践中深刻体会到,要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需要发挥好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优势,创新方式、创新载体、创新机制,不断增强代表工作活力,夯实人大工作根基。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强调,要从“十个坚持”来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其中关于“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论述,更加明确了做好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是新时代各级人大工作的重心。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在实践中深刻体会到,要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需要发挥好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优势,创新方式、创新载体、创新机制,不断增强代表工作活力,夯实人大工作根基。
夯实履职基础,确保代表为民代言能力“提起来” 坚持请进来走出去,促使代表在接受高层次培训中拓宽履职视野。通过集中办班、专题讲座等形式,将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和省内高校专家“请进来”,为市人大常委会、专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代表授课讲解。同时分批次组织人大代表“走出去”,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北戴河培训基地、深圳培训基地、浙江大学等地参加各类专题学习班。2017年以来,集中办班 4期,专题讲座 9次,组织外出培训 7批次,培训人数 1500多人。许多代表对此深有感触,认为这样大投入、大规模、大力度培训是多年来没有过的。既强化了代表的政治观念、法治观念、群众观念,提升政治站位,坚定制度自信,又拓宽了代表履职的思路和视野,增强代表看问题、想问题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本领。 坚持学以致用,促使代表在学用结合中不断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坚持为每位代表订阅杂志报刊,提供信息资料,保障知情的基础上,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如何审议政府财政预算报告”“如何提高审议发言质量”“如何提出议案和建议”等专题,对代表进行辅导讲解。同时,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有计划地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开展与常委会议题相关的法规政策和专业知识学习,参加常委会组织的工作审议、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重要活动,确保每位代表在本届任期内至少列席一次常委会会议,促使代表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在实践中进一步提高履职尽责能力,更好地执行代表职务。 坚持以老带新,促使新任代表在分享履职经验中尽快进入角色。针对换届后新任代表较多的情况,及时组织新任代表、基层代表进行集中培训,使其了解人大工作制度,熟悉履职必备知识,明确代表权利义务。为了更好地加强新任代表履职学习,专门安排连任代表交流履职经验和体会,组织现场提问互动,加深新任代表对执行代表职务的理解和认识。老代表传授的经验可学、可鉴、实用,不仅为新代表尽快进入角色、执行代表职务提供了极大帮助,更重要的是找到了履职方向,增强了履职信心。
搭建履职平台,确保代表发挥作用“动起来” 搭建“双联”平台,使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更紧密、渠道更畅通。制定《襄阳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办法》,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制度,要求每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分别固定联系 3至 5名本级基层代表或原选举单位代表和群众,每年至少开展 2次联系走访活动,将“双联”活动引入经常化、制度化轨道。一方面,通过一对一走访,面对面交流,了解代表的想法,收集代表的意见,帮助代表解决履职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另一方面,密切与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发挥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既促进人大机关的作风建设,又激励代表履职更给力、成效更明显。 创新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使代表的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履职热情进一步激发。开展以“四实四争”为主要内容的“争当排头兵,代表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与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的“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高度契合,协调推进,使代表活动在目标和方向上进行整体引领和推动,从而保证各级人大代表履职行权有平台,为民代言有渠道,发挥作用有载体。活动以代表小组为形式,采取领导带动、上下联动、整体推动的方式,动员和组织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围绕中心谋实策、争做促进发展的表率,深入基层出实招、争做担当有为的表率,立足本职创实绩、争做建功立业的表率,联系群众办实事、争做履职为民的表率,形成了凝心聚力助攻坚、务实重行促发展的强大合力。 指导代表小组建设,使代表小组活动的开展更具针对性、更有实效性。利用“代表之家”开展代表小组活动是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促进代表依法履职的有效形式。因此,市人大常委会把代表小组建设作为代表工作的“细胞工程”来抓,着力加强联系指导。首先,指导代表小组健全各项制度。出台《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意见》,推行老河口市代表小组活动痕迹管理经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习交流、督查通报、考核激励等工作机制,促进代表小组活动常态化、规范化。每季度至少利用“代表之家”开展一次有主题、有实效的代表小组活动,努力把“代表之家”打造成为闭会期间代表学习培训的场所、联系群众的渠道、履行职责的阵地。其次,围绕人大监督重点确定活动内容。聚焦群众关注的精准扶贫工作和农村清洁工程,把看扶贫政策、扶贫产业措施是否落实,看精准扶贫识别和退出机制是否规范,看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三大治理任务如何推进作为代表小组活动的重点内容,制定代表小组活动方案,做到与专题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结合起来,与引导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结合起来,与组织代表学习交流结合起来,使代表小组的活动内容能与常委会议题紧密结合,增强了代表小组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再次,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市级领导干部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以普通代表身份带头回原选举单位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同基层代表一起走访、一起调研、一起视察,为全市代表小组开展好活动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激发履职动力,确保代表建议办理效果“实起来” 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是代表履职的主要形式,也是反映人民群众意愿和呼声的重要渠道。“民有所呼”,不仅要求“我有所应”,更需要“我有所为”。只有把代表反映的问题真正解决了、解决好了,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才能转化为履职成果,从而进一步激发代表履职的积极性。所以确保代表议案建议落实,既是支持和保障代表履职的重要环节,更是体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担当作为。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注重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抓督办,从推动解决代表建议办理“重答复、轻落实”“解释多、解决少”以及代表“被满意”的问题入手,积极探索督办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有力促进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落地落实,让代表真正感到满意、有成就感。 创建“三项机制”,即建立常委会负责人重点督办、机关工委对口督办、人大代表参与督办的长效机制,明确责任、明确任务、明确时限、明确要求,形成日常督办工作合力;建立代表建议办理效果评议工作机制,出台《襄阳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效果评议工作暂行办法》,规范评议内容、程序和方式,明确评议原则、范围和要求,通过开展评议调查、提出评议意见、会议听取报告、代表当面点评、现场组织测评等形式,切实解决办理工作中代表“被满意”的问题;建立优秀代表议案建议和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双向”评选活动机制,既向承办单位征求优秀代表议案建议的评选意见,又向人大代表征求办理工作先进单位的评选意见,保证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坚持“四个结合”,即坚持科学分办与集中交办相结合,力求交办精准到位;坚持联系代表与听取意见相结合,了解办理真实情况;坚持上门督办与实地察看相结合,督促解决有关问题;坚持重点办理与重点宣传相结合,公开宣传办理成效。 实行“两个纳入”,即把督办建议纳入代表活动的重要内容,把建议办理纳入市委年度目标责任考评体系。 推动“两转变两提升”,即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办理效果由“被满意”向“真满意”转变,不断提升建议的解决率和代表的满意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