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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 正确 有效 ——省人大常委会2018年监督促进改革发展回眸
2019年第1期 —— 本期焦点 作者:文/楚汀 钟源 祖巨 颜军 图/丁丁

    “政府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我们将更加自觉主动接受省人大监督,更加扎实高效办好人大代表建议,不断提高政府工作水平,与全省人民一起拼搏、一起奋斗,奋发有为推进高质量发展。”201914日,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晓东到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就改进政府工作和完善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建议时表示。

    刚刚过去的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新一届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起步之年。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始终紧扣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6件,开展执法检查6次,开展专题调研和工作视察11次,作出决议决定7件,促进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有效落实。

 

全力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湖北的工作重点是贯彻实施而不是‘探索新路’,应对‘奋力探索具有湖北特色的高质量发展之路’作出修改。”“根据湖北实际,建议突出全方位对外开放、加快经济体制改革、打造中部强大市场等方面的内容。”……

    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的根本要求,是关系全局的深刻变革,是湖北改革发展的重大使命。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推动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更好地统一认识、统一行动,汇聚起推动湖北高质量发展的磅礴力量。2018年底,省人大常委会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评估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大力推动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草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中纷纷发言,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人大工作的职责所在、使命所系。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着力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等报告,加强经济运行情况监督;组织5个调研组,赴各市州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专题调研,形成综合报告及5个专题报告,并听取和审议省政府中期评估工作报告,同意省政府规划调整方案,支持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7年度省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并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督促相关问题整改落实。强化政府债务监督,依法促进债务余额和限额管理,促推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加大部分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绩效审查监督力度,促使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大力推进省市县三级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加快形成全省“一张网”;建成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监督平台,实现政府投资项目全程监督。组织开展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等执法检查,支持示范区先行先试,推动营造良好信用环境。

    着力推动重大改革举措落地。常委会大力支持和服务机构改革,及时作出决定,平稳有序调整省本级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和工作;认真做好涉及机构改革的部分政府部门组成人员的任免工作,支持政府机构改革顺利实施;严格依法依规,做好机构改革备案工作。建立省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向人大报告制度,审议省政府关于2017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书面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报告,向人民群众提交一本明白账、完整账。按照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的要求,扎实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加强对支出预算的总量与结构、重点支出与重大投资项目、部门预算、财政转移支付、政府债务等方面审查,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重大工作安排在预算编制和执行等环节得到贯彻落实。

    与此同时,制定《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规程》,规范执法检查工作,提高执法检查质量。加强备案审查,对55件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5件公民提出审查建议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建立常委会立法与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人大报备功能联通。

 

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

    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是党和政府的神圣职责和终极目标,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追求,体现深切赤诚的为民情怀。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办,始终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促进民生改善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着力推动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促进民生持续改善。坚持以人为本、履职为民,把就业、教育等民生问题作为人大工作的重要议题。深入开展促进就业工作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就业专项工作报告,督促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强化服务能力,促进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入园难、公共安全隐患等问题,开展学前教育专题调研,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建议。开展不动产登记等专题调研,维护城镇居民合法权益。以“绿色菜果茶、荆楚高品质”为主题,持续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荆楚行”活动,促进农产品质量提升。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为重点,聚焦12个少数民族乡镇,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荆楚行”活动,助力少数民族乡镇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着力推动脱贫攻坚。常委会把促推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四级人大整体联动,组织五级人大代表共同参与,进村入户、访贫问难、建言献策,深入开展“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汇聚起全省五级人大代表的强大力量。实行五级人大代表混合编组,建立6124个代表小组,探索在代表小组建立临时党支部,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代表行动”全过程。坚持看现场、访代表、问群众,聚焦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回头看”,督促办理工作落实见效,推动解决了农村困难群众基本医疗保障、饮水安全、道路交通、易地扶贫搬迁等一批突出问题,特别是推动省政府出台健康扶贫政策,从制度上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用法治力量打赢碧水蓝天保卫战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生态文明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素有“千湖之省”之誉的湖北,长江干流径流里程最长,三峡工程坝区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所在地,肩负着“一江清水东流”和“一库净水北送”的重大政治责任,生态地位极为特殊,生态作用极为重要,生态大省责任更重。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把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依法履职的重要内容,把生态法治建设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作为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敢于动真碰硬,扭住突出问题一抓到底,让人大监督长出“牙齿”,确保法律法规统一正确有效实施,用法治力量保卫碧水蓝天净土。

    7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作出《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仅仅16天后的72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贯彻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的决定。该决定立足湖北生态地位、生态环境保护现状,提出2020年底前形成与国家法律相配套、具有湖北特色、比较完备的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制度,号召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打一场污染防治攻坚的人民战争。“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生态法治建设。决定重点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政治责任、加强法治保障、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等方面,与近年来我省出台的生态环境保护系列法规及决定,相互衔接、一以贯之。”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王润涛表示。

    这只是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以法治的力量保卫碧水蓝天的一个缩影。“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省人大常委会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把握好发展与保护的辩证关系,紧紧围绕党中央、全国人大和省委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紧扣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依法履职,为推进美丽湖北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2018年夏秋交替时节,大武汉连日来碧空如洗,白云朵朵,一幅幅“武汉蓝”的美景在许多武汉市民的朋友圈刷了屏。其时,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正在建设的武汉地铁8号线二期中南医院站,全长620多米,在不足1米开外,就是武大医学部的学生宿舍和居民楼,施工方中铁一局项目部投资400多万元购进降噪设施,优化施工除尘等方案,将施工影响降到最低。”这是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现场见证的真实一幕。曾几何时,该地铁工地噪声扰民、扬尘污染,屡被投诉。 

    人大监督有力量,政府雷厉风行。7月初在武汉东湖片区,全国首条最长深层污水传输隧道开始全面施工。这项“超级工程”建成后,东湖核心区周边的污水将坐上这条“特种地铁”进入北湖污水处理厂,使东湖污水实现“零排入”。据悉,目前武汉市共有446个治水项目同步推进,其中一半以上是瞄准长江水生态修复的重点湖泊水环境治理工程。

    2018年,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紧扣省委关于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工作安排,坚持问题导向,把生态环境保护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作为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出台法规、作出决定、执法检查等一系列措施,以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护生态环境。打造湖北人大监督的“ 铁齿铜牙”,啃下生态环境保护这块“硬骨头”,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及时出台决定,重点聚焦扛起污染防治政治责任、强化法律刚性约束等方面,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着力推动我省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三篇文章”,打好“十大标志性战役”。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推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重点整改任务落实,督促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推动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对全省松材线虫病疫区的60个县(市、区),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执法检查,督促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落实防治责任,力促打赢松材线虫病疫情歼灭战。持续开展“湖北环保世纪行”活动,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沿江化工企业污染专项整治、落实河湖长制等进行监督检查,形成人大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的联动效应,努力使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建设美丽生态湖北,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解决历史交汇期的生态环境问题,是时代赋予的重大任务,不能有任何的松懈。湖北人大大有作为,大有可为,务必再吹“集结号”、再发“动员令”!

 

顺应人民期待维护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价值,公正司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和难点。一次司法不公,就会大大降低法律威信;一次徇私枉法,就会丧失大片人心。

    高悬的国徽、神圣的法庭、有力的判词……庄严肃穆的气氛透过大屏幕,感染着每一个人。2018917日上午830分,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运用省人大司法监督工作平台,组织部分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律师开展当年第三次集中察看法院庭审活动。即当年730日、31日,大冶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乔某光等19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聚众斗殴、敲诈勒索等12宗罪一案。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律师认真观看庭审过程,边看边记,还不时相互讨论。察看活动持续了2个多小时。

    “庭审组织严密、程序规范、事实清晰、秩序井然、效果突出。”大家一致认为,在全省上下积极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定》之时,组织观看这样一场庭审,有利于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有利于压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大家就庭审有关内容提出了意见建议。

    2018年,省人大常委会着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动作为,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作出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定,明确各级国家机关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广泛动员和号召全社会共同参与,为专项斗争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各地及时将决定精神传达到企业社区、大街小巷、千家万户,把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最基层,形成强大舆论氛围和震慑力。与此同时,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贯彻实施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以扫黑除恶为主题的集中察看庭审活动,进一步推动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严厉惩处黑恶犯罪分子,助力全省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向好。

    持续加强司法监督,认真听取和审议省“两院”半年工作情况报告,努力拓宽司法监督渠道,创新司法监督方式方法,督促司法机关健全和启动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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