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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时俱进 务实创新 书写新时代基层人大工作新篇章
2018年第10期 —— 监督广角 作者:文/ 尤德才 刘继国 刘昌文 梁群芳
办理代表建议是承办单位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也是人大常委会的重要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创新议案建议征集、交办、督办、考评“四大机制”,让承办单位“真落实”,提出建议的代表和受益群众“真满意”。
2018年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县乡人大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的一年。南漳县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紧紧围绕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和南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落实省市人大关于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意见,突出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与时俱进,推动务实创新,县乡人大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活力进一步显现,服务民生、推动发展的内驱力、作用力、影响力进一步彰显。
一、创新“四大机制”,增强建议办理实效 办理代表建议是承办单位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也是人大常委会的重要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创新议案建议征集、交办、督办、考评“四大机制”,让承办单位“真落实”,提出建议的代表和受益群众“真满意”。 创新建议征集机制,解决建议数量不够质量不高的问题。一是强化培训。县镇两级围绕“如何提高建议质量”,切实加强新任代表的履职培训,同时,定期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执法检查,参加“一府一委两院”情况通报会、座谈会和公众开放日活动,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为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创造条件、打好基础。二是提前启动。每年9月,以镇为单位(县直以代表小组为单位)组织人大代表深入调研,开展小组讨论,精准谋划思路,提早形成建议初稿。三是加强引导。常委会代工委和各乡镇人大加强会前、会中、会后全过程业务指导和示范引导,推动联系走访、提出建议等一系列环节经常化、规范化,增强了代表建议的重点性、全局性、可行性。 创新建议交办机制,解决交办不及时不精准的问题。一是特事即办。对反映强烈、问题集中、事关民生的代表建议即时交办。在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上,针对代表反映强烈的城区电动三轮车载客问题,会中立即交办,迅速启动整治,前后没有超过24小时,体现了办理代表建议的“南漳速度”。这一做法先后被新华社等多家媒体报道,被省《人大工作通讯》刊载。二是互动交办。对责任边界明晰的代表建议,由代工委会同县政府政务督查室共同确定承办单位,对职责分工不够明确,或者需要由多个单位共同承办的建议,召集相关部门听取意见建议,通过多方会商,有效解决交办“想当然”、承办“踢皮球”的问题。三是同等办理。对闭会期间代表所提建议与人大会议期间提出的建议同等对待,即时交办、跟踪督办、一并考核。四是提级领办。建立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制度,对综合性强、涉及面广、惠及群众多、办理难度大的代表建议由县长和副县长领衔办理。 创新建议督办机制,解决办理流程不规范的问题。一是领导领衔督办。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和联系单位领衔督办代表建议。二是专题活动督办。对承办单位较多、综合性强、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常委会领导会同“一府一委两院”领衔领导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听取进展情况,研究办理方案,督促推进落实。对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高度关注而办理成效不明显的建议,提请常委会采取现场视察、代表约见等方式进行专题督办。三是延伸网络督办。对部分办理进度缓慢,办理质量不高的建议主动介入,采取实地调研、三方面复、听取代表和受益群众意见等措施,促进问题解决。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及县政府各部门分别建立代表建议督办机制,延伸监督网络,全面提高代表建议督办效果。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向社会全程公开,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透明度。 创新建议考评机制,解决“满意率”不真实的问题。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满意度”改承办部门分头征集为常委会代工委统一征集。承办部门面复工作结束后,通过信函、专题走访等形式征求提建议代表和受益群众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满意度。县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专题审议。同时,邀请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建议代表和受益群众对承办部门办理代表建议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政府组成人员述职评议”的重要依据。
二、狠抓“三项活动”,做实做好代表工作 进一步强化代表工作的基础地位,广大代表履职热情、履职实效不断提升。 开展代表提级提质培训活动。举办了“人大代表提级提质培训班”,邀请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王润涛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 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为题讲授了第一课。县人大常委会各位副主任分别从《如何履行代表职责》《如何审议工作报告》《如何审议计划、预算报告》《如何在精准扶贫和有机农业发展中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等方面作了辅导报告,1名人大主席、2名人大代表作了交流发言。此外,坚持镇人大主席和人大代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与会人员通过现场观摩增强了履职意识、提升了履职能力。 开展代表主题实践活动。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以省人大常委会暗访曝光的案例为镜鉴,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引领,念好“五字经”,把代表行动“回头看”做细做深做实。一是“清”。对全县2017年“代表行动”全面开展一次摸底,每一个代表小组对去年活动中收集的意见建议再进行一次大清查。镇人大主席团对各代表小组清查的情况进行汇总归类,常委会代工委对县级承办的意见建议进行清理归类,列出清单。二是“访”。对2017年度“代表活动”中走访过的村民和贫困户逐一进行回访,对提出意见建议的村民和贫困户重点回访。在代表小组全面回访的基础上,县镇两级人大组织开展抽查回访。三是“看”。以代表小组为基本单位,现场察看产业发展、易地搬迁、村组公路、饮水安全等意见建议办理现场。四是“督”。对各镇区、县直各承办单位办理代表意见建议中存在的问题逐项列出清单进行重点督办。五是“问”。结合“代表行动”半年小结和年终总结,对意见建议办理效果较好的镇区和部门,给予通报表彰;对意见建议办理不力的镇区和部门,向县委提交专题报告,请求启动问责追责。 开展“五星代表”争创活动。为了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服务群众、推动发展、促进和谐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县镇两级人大代表中组织开展以争创“和谐建设星”、“民意代言星”、“执法监督星”、“谏言智慧星”、“无私奉献星”为内容的“五星代表”争创活动,广大代表俯下身子倾听民声,挺直腰杆为民代言,尽心尽力为民解难,进一步密切了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提升了各级人大的地位和形象。
三、围绕“一条主线”,充分行使法定职权 紧紧围绕服务民生、推动发展这条主线,不断加大监督力度,拓展监督领域,创新监督方式,取得了一定成效。 开展任后监督。针对以往任命多监督少,少数部门负责人人大意识不强、履职尽责不够到位的问题,探索开展政府组成部门述职评议,常委会派出调查组,深入评议对象所在部门开展走访座谈。同时,引入第三方机构承担调查评估,在此基础上,召开常委会会议听取评议对象述职报告和各组调查报告,随后开展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布,评议对象1个月后向常委会书面报告整改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县委写出专题报告。目前,首批6个单位的述职评议已经完成,本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将完成所有政府组成部门述职评议工作。 加强跟踪监督。对上年各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二次审议”和满意度测评,进一步增强了部门落实审议意见的自觉性和实效性。 加强预算监督。积极推动预算监督由合法性审查向政策性拓展和绩效性审查转变。一是加强预算编制审查。建立预算审查工作组,推行工委调研、预算审查工作组预审、常委会会议初审、人大会议审批四级审查机制,督促政府提高预算编制科学化水平。二是加强预算执行跟踪。争取县委、县政府重视支持,成立预算监督办公室,投资50万元,建立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实时掌握财政资金流向,督促政府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三是成立预算审查监督咨询专家库。为了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进一步提高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实效,面向社会聘请了12名专家。定期召开专家咨询座谈会,通报工作信息,邀请专家参与预算审查调研等活动。四是强化风险预警。对全社会高度关注的清河农场下放造成的基本养老保险收支缺口问题,多次开展专题调研,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五是强化预算绩效评估。目前正在研究如何充分发挥专家库的人才优势,探索建立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形成预算单位自查、财政审计核查和人大跟踪督查相结合的预算监督模式。 决定重大事项。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十四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提高现代化建设水平,实现南漳绿色崛起,县人大常委会及时作出了《关于学习贯彻县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推进南漳高质量发展的决议》,通过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把县委主张转化为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进一步践行了与党委、政府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落实同力的工作理念。
四、加强“三项建设”,着力打造“两个机关” 适应全面从严治党和“两个机关”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把政治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带动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全面提升,为依法履职提供了坚强保障。 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更加自觉地践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进一步强化常委会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细落实落在日常。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常委会领导班子全员讲党课,各委室全员晒工作,机关干部全员谈体会,利用中心组集中学习时间,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地学习全国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学习班全部辅导报告,全体机关干部政治、法律和业务素养进一步提升。 加强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针对机关干部提拔交流不畅、人员结构严重老化的问题,积极争取县委重视支持,落实职级并行政策2人,提拔重用科级干部6人,股级干部4人,调出、调进各1人。成立南漳经济开发区人大联络处,明确为正科级,联络处主任同步配备到位,全县5个镇选配了人大副主席,机构改革完成时所有镇区人大副主席和专职工作人员全部选配到位。 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作风和能力建设。针对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不够积极,常委会“三查(察)”活动和常委会会议缺席问题,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反复讨论,修订完善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从加强学习、行使权力、参加活动、保持形象等方面提出严格要求,全体组成人员履职意识大大增强,常委会会议及活动出勤情况明显好转。针对常委会组成人员来自各行各业,有的是刚任职不久,审议发言时往往扣题不紧、质量不高的问题,组织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深圳培训基地接受了专题培训。每次常委会会议召开之前7-10天下发通知,便于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了解审议议题。坚持会前学法制度,每次常委会会议前邀请专家学者为参会人员讲授相关法律法规。每次审议前,确定1-2名中心发言人,提前搞好交流沟通,通过中心发言人的引导,确保审议发言“言之有物”,审议质量显著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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