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治则郡县治,郡县治则天下安。
盛夏之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汉举办全省乡镇人大主席培训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加强政治思想作风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推进新时代湖北乡镇人大工作迈上新台阶。
举办全省乡镇人大主席培训班,在我省人大历史上尚属首次。乡镇人大作为我国人大制度的基础,位于国家机构的最底端,是最基层国家权力机关。由于历史和现实等诸多原因,乡镇人大建设曾经在整个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中处于最薄弱的环节,乡镇人大工作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如会议举行不规范、代表审议走过场、法定职权难行使、职能作用难发挥、机构设置不健全等,影响了乡镇人大作用的充分发挥。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县域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2015年6月,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当年8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闭会期间“负责处理主席团的日常工作”,主席团可以听取和讨论本级人民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随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座谈会在京召开,中共湖北省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决定》,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具体措施。2016年9月14日,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湖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
近年来,各地积极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推动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不断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乡镇人大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行使职权,乡镇人大工作带着泥土气息的探索实践,丰富和发展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涵,为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乡镇人大换届后,特别是去年县乡人大主职分设以来,乡镇人大紧紧把握新时代基层人大工作的主要特征,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创新作为。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充分利用代表小组履行职责;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堪称乡镇助推地方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力量;以对本级党委决策有利、对本级政府推进工作有助、对人民群众有益为目标,实施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乡镇人大组织体系从根本上得到健全,人大工作实现有效“回归”,队伍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履职条件得到极大改善。
行百里者半九十。推进新时代乡镇人大工作与时俱进,永远在路上。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到实处;要准确把握乡镇人大工作的职权定位、工作特点和重要关系,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权力;要聚焦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战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及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改革政策落实问题,开拓创新,精准发力,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提升人大工作实效;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转变工作作风,为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