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湖北历来就是全国闻名的农业大省,虽然改革开放以来湖北二三产业及其他各项事业蓬勃发展,成绩斐然;但仍然没有改变湖北农业大省的现实,尤其是水稻生产既关系国家粮食安全,又是全省农业经济的重要基础,也是广大农民的重要经济收入来源。
“粮安天下,种筑基石”。对粮食生产起支撑作用的我省种业,为我省粮食生产的稳定和发展也做出了应有的积极贡献,“两系水稻光温敏核不育系”、“红莲型雄性不育系”的发现,以及“H两优高档优质早稻系列”等优良品种,也均出自于湖北。然而,由于近些年我省种子产业化发展滞后,导致在水稻尤其是中稻育种方面已明显的落后于湖南、安徽等省,应引起我省业界重视,正视问题,奋起直追。
农民用的多是“外省种”。湖北省2017年水稻种植面积较大的前十品种依次为:“隆两优华占”、“晶两优华占”、“隆两优534”、“徽两优898”、“C两优华占”、“两优688”、“晶两优534”、“黄华占”、“丰两优香一号”、“荃优822”等,共占全省水稻种植面积的70%以上;这些品种及其亲本(父本和母本)大多出自外省的科研院所和种子企业。据水稻种植大县监利县调查,2017年全县水稻种植面积 200余万亩,用种量600万斤,其中市场份额比较大的品种也主要是湖南和安徽的“隆两优”、“晶两优”、“丰两优”和“徽两优”系列品种,其销量占75%以上。
品种具有适宜种植区域。湖北选育、审定的品种,基于育种材料和审定试验的特定区域,使其在本地气候、土壤、种植结构和栽培习惯诸方面具有相对更好的区域适应性。
种业状况是“多、小、散”。2017年,湖北有种子企业173家,期中注册资金3000万以上企业37家,注册资金1亿元以上的“农业部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只有4家,没有1家主板上市企业。湖北种业明显是“多、小、散”。全国有9家上市种子企业,其中周边的湖南有隆平高科,安徽有丰乐、荃银等著名种子企业。尤其是隆平高科,作为亚洲最大的种子企业,2016年市值达到269.2亿元。
品种创新明显“乏力”。湖南的隆平高科每年投入科研经费8000万元以上,高于湖北省全部种子企业一年科研投入的总和。湖北种业科研投入不足,品种创新明显“乏力”。2017年国家审定水稻品种178个,其中湖南种子企业水稻72个(仅隆平高科就占61个,含合作品种),安徽审定28个(含合作品种)而同期湖北只有“华两优1511”和E两优186(合作)两个品种。
推广品种“各唱各调、小打小闹”。一个新品种审定以后能否得到市场广泛应用,试验示范宣传推广是必不可少的关键一环。湖北种业的“多、小、散”和投入能力的欠缺,以及推广品种方式上,常常“各唱各调、小打小闹”,制约了好品种的有效推广和做大做强。
综上所述,湖北种业已成为湖北农业发展的短板,只有做大做强湖北种业,才能与湖北农业大省、科教大省地位相适应,才能顺应新时代农业供给侧改革的需求,才能适应湖北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鉴于湖北种业目前的现状和借鉴外省种业发展的经验,除了湖北种业界要奋发图强外,也需要政府在政策、资金上给予进一步支持。
建议:鼓励兼并重组。利用财政税收、金融资本等扶持政策,鼓励优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资源,鼓励推动科研人员创办企业、入股控股企业或者向企业流动,支持骨干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做大做强。
奖励成果创新。对在鄂科研院所和湖北种企自主研发、审定的新品种给予财政“后补贴”。对于每年推广面积(以销售财务数据为凭)前五名的湖北品种予以表彰奖励,扶优扶强。
促进资源共享。通过政策鼓励和财政资金扶持,促使湖北科研院所的科研成果、创新的育种材料资源优先向湖北种子企业流动、释放和许可使用。
扶持推广应用。增加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发挥各级种子行业协会在新品种新成果展示示范中的服务带动作用。每年由省种子协会组织1至2次全省水稻新品种展示示范会议,邀请省内外专家、教授、院士,专业合作社,稻米加工企业,种田大户,种子经销商参加观摩、评优、“看禾选种”,促进新品种新成果的推广应用。
补贴种子生产。种子生产特别是两系杂交稻种子生产,自然风险大、资金占用量大,成为大多数种子企业的难解之题。湖北省种企在省内省外生产制种,都应当给予制种保险费用补贴、种子收购资金贷款支持及利率补贴。
打造“楚米”工程。以“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运作”的形式,推动科研院校、种子企业和稻米加工企业合作联动,组织优选湖北高档优质稻品种,并给予政策补贴,促进集中连片种植,实行单打单收单加工,打造十大“楚米”品种,提升湖北大米形象,提高我省粮农和粮食加工企业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