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载入国家根本法,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
3月17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习近平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庄严宣誓,铿锵有力的誓言响彻人民大会堂。习近平主席手按宪法举拳宣誓的时候,作为一名基层人大工作者,我内心深受感动,激动得热泪盈眶,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依宪执政、依宪治国的坚强决心和对国家与人民的忠诚。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推动宪法实施、推进法治建设中处于重要地位,负有重要职责,要通过开展对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监督检查,保障国家根本法在本行政区域更好贯彻实施。
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宪法的重大意义。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要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维护党的领导地位,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的重大决策部署,更加坚定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牢固树立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宪法理念,更好发挥人大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都市后花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坚持科学立法,坚决维护法制统一。民族立法是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民族自治地方的一项重要权利。要突出重点领域立法,把发展改革决策同立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着力加强保护生态环境、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立法工作。今年,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将结合长阳实际,突出长阳特色,制定《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崩尖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修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河流保护条例》《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清江库区管理条例》。要坚持问题导向,民主立法,认真开展前期调研,拓宽公民参与立法工作的渠道,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要抓住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完善立法体制和机制,立管用的法,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同时,让县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和每一件单行条例都符合宪法精神、符合上位法要求、符合长阳实际,坚决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
强化人大监督职能,切实保证宪法贯彻实施。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作为一级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要保证宪法的贯彻实施,就要把监督的重点放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上,致力于推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通过法律监督与工作监督,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法规的贯彻和执行。要坚决维护法治统一。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无论是就本行政区域内政治、经济和社会诸方面的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决议,还是对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都要遵循法治统一原则,确保决定决议和政府规范性文件不得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要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综合运用视察、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监督方式,有计划地对重点法律法规在全县的实施情况进行重点监督,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敢于动真碰硬,运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作出决议决定等形式推动整改,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要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通过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法院、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情况的报告,组织人大代表旁听重要案件庭审、见证执行等方式,不断创新司法监督方式方法,监督和支持司法机关不断深化司法改革,努力提高人大常委会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实效。要坚持宪法宣誓制度,凡经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增强公职人员宪法观念,激励公职人员忠于和维护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引导和激励代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以实际行动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履行宪法使命。
(作者系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