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由直接选举或间接选举产生,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既是荣誉,更是神圣的法定职务。
代表人民履职是人大代表义不容辞的责任,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然而,代表的法定职务决定其履职行权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专业性,这就要求代表必须具有一定的思想水平、政策水平、法律水平和专业知识。
5月2日至7日,在全省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的关键时刻,省人大常委会举办两期人大代表培训班,近700名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在省委党校进行了履职培训。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加强人大代表思想政治和能力作风建设,更好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奋力推动新时代湖北人大工作。
培训以提升代表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为重点,邀请知名专家教授围绕宪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代表法、我省经济发展部署及工作重点、审议报告、提出议案和建议、增强代表意识履行代表职责等方面授课,提高了代表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明确了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增强了代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初步掌握了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代表纷纷表示,培训内容充实、安排紧凑、获益良多。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起始之年,是本届人大工作的开局之年,也是省十三届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第一年。培训班要求,人大代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带头把总书记的关心关怀切实转化为履职尽责、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实际行动。要树牢“四个意识”,旗帜鲜明讲政治,把讲政治贯穿于代表履职全过程各方面;要反“四风”树新风,大兴优良作风,始终保持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要把握好“四个关系”,紧扣中心大局,优先执行代表职务,多办实事求实效,孜孜不倦学习,兢兢业业工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贡献人大力量,共同谱写新时代湖北发展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