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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履职测评机制 提升人大监督效能
2018年第3期 —— 监督广角 作者:文/ 傅明山 图/何志刚
2017年,黄冈市黄州区人大常委会积极创新对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监督机制,以开展履职满意度测评为切入点,推出全程跟踪的监督模式。对区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进行了履职满意度测评,有力促进了全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水平和担当精神。
一、突出三定,在形式上创新 开展履职满意度测评,是多年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但是随着社会发展、形势变化,如果还是用老办法进行履职满意度测评,监督效果将会有所折扣。如何在老机制中注入新活力,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产生以来,积极探索在履职满意度测评工作上推陈出新。 定目标主体。明确测评主体。测评对象由以前的“一府两院”工作部门转换为由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区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和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从形式上加强了对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后监督。增加测评人数。将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区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和法院副院长、检察院副检察长全部纳入年度测评范畴,改变了以往每年度只抽选几个部门进行测评的办法。规定测评时间。测评工作贯穿整个年度,现场测评投票于每年12月在常委会会议上进行,有效扩大了测评范畴,增加了测评密度,形成了整体效应。 定参与层面。测评对象履职范围涉及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新的履职满意度测评办法中,区人大常委会注重多层次、全方位对测评对象进行评议评价。因此,在测评活动中参与评议评价和作出投票表决的人员来自社会各个层面,既有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又有测评对象的主管领导,还有测评对象的同事、管理服务对象、选民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同时,区人大常委会加强了与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的联系,将他们对测评对象的考核评价引入履职满意度测评中。区人大常委会还开通了选民热线,选民可随时将对测评对象履职满意不满意的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反映。 定测评程序。在测评活动设计上坚持“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摒弃了以前读读履职报告、听听测评结果的固有模式。将监督战线拉长,将测评程序拓宽,将测评对象的工作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区人大常委会设立了五个履职满意度测评工作专班,每个专班由一名常委会副主任牵头负责,具体对各自业务领域内的测评对象进行跟踪监管。在听取和审议报告、开展调研视察、开展执法检查、代表建议办理等方面全程关注测评对象的履职情况,将相关结果录入测评对象的年度测评档案。区人大常委会还将测评工作融入“人大代表见面日”活动,在每月一次的“见面日”活动中,人大代表认真收集选民对测评对象的评价和意见,集中报送常委会测评工作专班,专班按照测评内容进行梳理归类,作为测评资料。工作专班第一时间还将选民提出的意见反馈给测评对象,要求定期解决问题,解决问题的质效作为年终测评的重要依据。
二、注重三全,在内容上拓展 以前的测评机制仅仅只对测评对象履行法定工作职责情况进行测评,有一定的局限性,不能达到整体综合评价的效果,不能满足新形势、新常态的要求。在新的测评办法中,区人大常委会将测评内容具体落实到三大块,涉及八个类别,涵盖测评对象的政治表现、依法履职、接受监督等多个方面,对测评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测评。 注重政治测评全覆盖。始终把坚持党的统一领导放在第一位,重点考核测评对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努力增强“四个自信”,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执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情况。考核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反对“四风”情况。对测评对象的政治修为、理论素养、廉洁意识进行全覆盖。 注重履职尽责全过程。重点测评按照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和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行政能力水平、确保司法公平公正的情况;测评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依法履职、积极作为,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情况;测评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区域性增长极、强富美善都市区建设,参与“三大攻坚战略”和“四大行动”的情况。对照测评对象年度职能职责工作清单,逐条逐项进行科学客观的测评。并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切实把为人民群众解决难点热点问题作为关键内容,高度关注测评对象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城市棚户区改造、城乡污染治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重大民生事项的所作所为。 注重依法监督全方位。区人大常委会把监督贯穿于开展履职满意度测评的全过程,始终坚持依法监督的原则,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坚持集体监督的原则,通过会议集体讨论和决定问题;坚持公开监督的原则,监督的情况和结果向社会公布并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督促测评对象牢固树立“由人大任命、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人大意识,切实增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愿。并把测评对象认真贯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认真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的情况,认真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配合开展调研视察询问等作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具体表现,作为测评活动的重要内容。
三、彰显三实,在推进上重效 开展对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履职满意度测评其主要目的是帮助测评对象认清形势、转变作风、务实重行、促进履职。因此,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测评结果的真实有效,高度重视测评结果的综合运用,高度重视测评对象的整改落实。 结果真实。将一年来对测评对象的跟踪监督情况进行汇总,主要包括人大监督材料、上级鉴定材料、单位评价材料、奖惩佐证材料、服务管理对象和选民的问卷调查材料等,基本上准确反映了测评对象的工作实绩。将汇总材料提交给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省市区三级人大代表,让他们对测评对象的履职情况有更加充分的了解。在现场测评前期,区人大常委会五个工作专班还开展了外围测评工作,深入测评对象单位,深入基层一线,随机抽选部分工作人员和服务管理对象进行测评座谈听取意见,发放履职满意度测评表,请大家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将群众测评结果转化为履职满意率的百分比,提交给常委会组成人员参考。现场测评活动在12月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测评对象依次作履职发言,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现场投票,部分省市区三级人大代表到场监督,投票结果现场公布。每个步骤环环相扣、紧密衔接,分别从人大常委会角度、“一府两院”角度、服务管理对象和人民群众的角度进行测评,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准确率高。 运用务实。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履职满意度测评活动,是代表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和促进履职的一项重要举措,落脚点主要体现在促进履职尽责上。因此,把测评结果运用好至关重要。首先在测评现场公布结果的警示激励作用明显,部分满意率不高的测评对象当场红脸出汗、如座针毡,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表示要立行立改;其次将测评结果向区委报告、向“一府两院”反馈,把测评结果作为对测评对象考察考核、表彰奖励、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三是将测评结果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区直各单位和乡镇街道,通过正确导向,积极向全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宣传测评对象履职尽责的工作经验。四是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开测评对象的履职满意率,促使测评对象认真对待监督,努力履职尽责。 整改扎实。满意率不高原因是什么,履行职责与党委政府的要求差距有多大,服务人民群众的不足在哪里。区人大常委会要求测评对象坚持问题导向、整改方向和行动指向有机统一,实事求是总结成绩、发扬优点,脚踏实地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把人大代表、“一府两院”、服务管理对象和选民不满意的问题找准,把产生问题的根源挖透。根据测评结果制定问题清单和整改计划,对于苗头性问题主动出击、防患未然;对于疑点问题认真分析、对症下药;对于热点问题把握分寸、积极应对; 对于难点问题抓住实质、稳妥解决。同时常委会也结合相关资料帮助测评对象进行具体分析,督促测评对象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确保整改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区人大常委会还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和部分选民代表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对于测评对象完成的整改事项,常委会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和选民代表参与进行验收,通过后方可销号,并将整改情况作为下年度测评对象履职满意度测评的重要内容。 (作者系黄冈市黄州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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