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1日下午,将注定载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的历史性时刻,将是我国宪法发展史上的一座重要里程碑。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高票通过了宪法修正案,人民大会堂响起经久不息雷鸣般的热烈掌声。这是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对于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意义重大而深远。
九鼎重器,百炼乃成。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宪法与时俱进,方能护国安邦。中国共产党十分重视宪法制定和实施的探索实践,从“54宪法”到“82宪法”及后来多次修改,每一次探索完善,都是人民意志、国家意志的深刻体现。实践充分证明,我国宪法是同党团结带领人民进行的实践探索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必须体现党和人民事业的历史进步,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既保持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又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经济社会取得了全方位、开创性成就,发生了深层次、根本性变革。新时代下,立足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任务、新要求,确立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调整充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内容;充实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内容;增加有关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这次宪法修改,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是顺应历史潮流之举,必将载入史册。
宪法实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具有显著优势、坚实基础、强大生命力。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要对我国宪法确立的国家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奋斗目标充满自信,对我国宪法确认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充满自信,对我国宪法确认的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充满自信。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并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哲人卢梭说过:“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徒法不足以自行,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因此,要以这次宪法修改为契机,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人人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人心、汇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