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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治道路更加自信
2018年第2期 —— 立法经纬 作者:文/李龙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如果路走错了,南辕北辙,那么,再科学的部署、再有力的举措也都没有意义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治建设取得巨大成就,归根结底是因为成功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5年,我国法治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深入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相互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益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道路。它是我们党带领中国人民在改革开放、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践中走出来的,符合中国国情和中国人民意愿,并将在实践中继续发展完善。

  如今,中国人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决心更加坚定,也更加自信。我们确信,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是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法治中国建设的一条重要经验。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三者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坚持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党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离不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指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共产党人根据马克思主义国家与法的基本原理,在吸收借鉴古今中外法治文明有益成果的基础上,从中国国情、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依法治国实践出发,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经验与教训,逐步形成发展起来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中国人民完全有信心、有能力在党的领导下,把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优势和特点充分发挥出来,为人类法治文明进步作出中国贡献。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着力进行法治领域的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做成了许多想了很多年、讲了很多年但没有做成的事。比如,为了使法治是良法之治落到实处,建立健全民主立法、科学立法机制,完善立法解释制度,加强法律监督。在建设法治政府方面,完善听证制度、依法决策制度、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重大决策终身追究制度等,政府更加廉洁高效。建立促进司法公正的各项制度,如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谁审理谁裁判的司法责任制度、司法人员错案追究制度、排除非法证据制度等。这些都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成功和有效。

  与法治实践发展相伴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更加繁荣。法治文化建设,是提高公民法治素养、培养全民法治信仰的基础性工作。我们党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努力让法治成为全社会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汲取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让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新时代焕发光彩。在全社会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使法律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努力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也进入崭新阶段。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走下去,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就一定能够不断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护航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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