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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抱新时代 担当新使命 展现新作为 ——省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创新亮点盘点
2018年第2期 —— 本期焦点 作者:文/鄂仁萱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创新,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的内生动力。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人大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2017年,省十二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求真务实、主动作为,着力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使新时代人大工作呈现新气象、展现新作为,为全面开启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征程贡献了力量。

 

发挥代表作用聚力脱贫攻坚

为充分发挥全省各级人大代表主体作用,确保我省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报经省委批准,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开展“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活动聚焦“绣花”功夫运用和扶贫政策的落实情况,组织全省9.3万多名五级人大代表参与脱贫攻坚。各级人大代表走访贫困群众19.6万户,提出意见建议3.2万件。

对于发现的问题,各级人大依法转办交办,各级政府认真办理、及时回复。代表的真情实感、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的担当作为推动解决了医疗、教育、产业扶持等一批群众所急所盼的突出问题。“人大代表行动”成为服务脱贫攻坚大局、汇聚民意民力的过程,成为检查“绣花”功夫运用和扶贫政策落实、推动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代表服务联系群众、切实维护人民利益的过程。

 

建立立法基层听证和网上听证工作机制

“建立立法基层听证和网上听证工作机制”是2017年省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确定的重大改革项目,也是省人大工作机制创新重点项目。省人大常委会总结10多年来的立法听证经验,针对传统立法听证门槛较高、参与度有限、程序复杂等问题,对《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听证规则》进行全面修订,建立立法基层听证和网上听证工作机制,增加委托第三方听证、立法听证简易程序等制度。

201710月下旬,就《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草案)》举行立法第三方听证、网上听证和基层听证,网上直播页面点击量达到27.5万人次,提出意见建议1243条。本次立法听证,突破了传统单一听证会形式,拓宽了社会公众参与立法听证、表达意见的渠道,拉近了立法机关与社会公众的距离,吸引了社会各方面广泛关注和参与,使立法机关的立法工作更加透明,提高了地方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率先出台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法规性决定

201711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决定》。这是2014年预算法修订以来,全国首个省级人大出台的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法规性决定,体现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创新,尤其是人大预算绩效监督工作创新,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财政部充分肯定。《决定》突出问题导向,体现湖北特色,针对政府及部门预算绩效意识尚不牢固、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两张皮”、人大预算绩效监督相对薄弱等问题,分别作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定,助推政府及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人大预算绩效监督深化,促进财政管理从晒“对账单”向晒“成绩单”转变,促进预算监督从“看资金”向“看效果”转变。

 

着力构建法律法规实施大格局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坚持立法与法律法规实施并重,加强和改进法律法规实施工作,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美好生活向往的必然要求。201782日,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召开法律法规实施工作专题会议,以贯彻实施2017年通过的《关于大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决定》等五部地方性法规和决定为契机,就推进地方性法规实施工作进行统一部署,着力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推进、一府两院实施、全社会参与”的法律法规实施大格局。

会后,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组织召开座谈会,向人大代表征集意见建议,形成《关于加强和改进法律法规实施工作的意见(代拟稿)》,报请省委印发全省。同时,加强机构建设,扎实开展工作,统筹推进法律法规实施工作。

 

出台加强对司法工作监督的决定

为进一步提升人大监督司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破解当前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难题,增强人大监督司法工作实效,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对司法工作监督的决定》。

《决定》规定了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司法机关半年工作情况报告、运用人大司法监督工作平台实施监督、完善人大司法监督工作与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衔接机制等内容,对近年来我省人大对司法工作监督方面的工作机制创新成果进行固化。还规定了司法机关和具有司法职能的机关应当向常委会及时报告的八类重大事项和报送的四类重要文件,以及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任前履职报告制度。《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普遍适用,有力提升了我省人大监督司法工作,促进了“法治湖北”建设。

 

促推全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017年上半年,省人大常委会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四个专项工作开展调研,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向省委进行了专题汇报。省委主要领导作出批示,要求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研办。11月上旬,省人大常委会6位副主任带队赴全省各地就省政府落实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情况开展督导调研。

20181月,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了省政府关于《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对省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作出决议。通过创新跟踪监督方式,有效督促省政府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于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具有重要意义。近半年来,省政府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在推进“万企万亿技改工程”、民营制造业补短板、绿色宜居示范乡村建设和乡镇污水处理、高标准农田和水利建设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聚焦长江大保护建设美丽湖北

2017年“湖北环保世纪行”活动,紧盯《关于大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决定》贯彻实施,聚焦全省生态环保突出问题,发挥法律监督、人大监督、舆论监督合力,有力推动美丽湖北建设。

活动实行上级人大督导下级人大、同级人大监督同级政府,共同推进《决定》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2017年湖北环保世纪行工作会议,组成“8+6”个督导组,对全省17个市州开展全方位督导。建立96个突出环境问题清单,以推动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作为突破口,分别采取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督导检查、新闻媒体集中采访、委托第三方开展自然资源审计、适时开展满意度测评等多种措施,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大整改力度,推动我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推动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再上新台阶

2017920日,省委召开全省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电视电话会议,这在我省人大史上是第一次。会后,省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县乡人大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工作机制的意见》。《意见》把握当前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新形势、新特点,坚持强基固本、补“短板”原则,从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工作机制等方面给县乡人大“鼓劲撑腰”,填补了县级人大工作力量不足、乡镇人大工作“虚化”等空白。

11月上旬,省人大常委会对全省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开展了全覆盖的督导调研。同时积极配合省委督查室,联合省委组织部、省编办开展专项督查工作,促进会议和文件精神得到了落实。201712月底,全省各县乡人大主职专职配备全部完成,各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机构全部设置到位。

   

创新常委会委员履职工作机制

201710月,修订后的《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履职的若干规定》,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党组讨论通过。《规定》明确了常委会委员履职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民主集中制和集体行使职权,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优先履行人大职责。明确了履职的九项内容:出席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人大常委会会议并围绕议题审议发言、提出议案或建议,参加闭会期间的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学习培训、代表小组活动、联系代表和原选举单位等。建立了常委会委员履职的四个机制:会议机制、活动机制、通报机制、保障机制。通过创新履职机制,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的依法履职活动进一步得以规范和保障,委员的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委员履职能力和常委会会议质量进一步提高。

 

成功举办第二届中美省州立法机关合作论坛

2017925日至26日,由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与美国州立法领袖基金会、省人大常委会共同主办的“第二届中美省州立法机关合作论坛”在武汉成功举办。

论坛以“为了更紧密的联系与合作”为主题,分别围绕“基础设施连通中美”“数据创新驱动未来”“长江和密西西比河流域合作”3个议题展开交流。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8省(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美国12个州议会领袖以及中外企业家、专家学者共计300多人出席论坛活动。论坛历时2天,共举行专场交流会、对接洽谈会等活动8场次。

本次论坛是湖北代表国家首次举办的一次国际性交流活动,有效服务了国家外交大局,有力促进了中美省州立法机关的合作交流。省人大常委会和亚拉巴马州众议院论坛期间签署了《友好交流意向书》,双方立法机关就推动中美企业在多领域开展全方位合作达成重要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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