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春江南,草长莺飞。刚刚闭幕的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和常委会委员,表决通过了新一届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由此标志着省十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正式全面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踏上了代表荆楚人民依法履职的新征程!
站在更高起点做好人大工作,必须更加有效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心中有信仰,脚下有力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讲政治、讲大局,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依法行使法定职权,在湖北现代化强省建设中发挥职能优势。要主动融入发展大局,精准聚焦发展大局,全力推动发展大局,进一步依法保障和推动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真正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站在更高起点做好人大工作,必须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人民的信赖拥护和代表的支持参与,始终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深厚力量源泉和牢固政治基础。新时代肩负新使命,要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有效发挥在体察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方面的优势和作用,使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体现,使人大工作更具有民意基础,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各项决策决定更加顺应民意、合乎民心。我们只有时刻同人民风雨同舟、血脉相连,才能凝聚起众志成城的磅礴力量。
站在更高起点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始终弘扬法治精神。“法者,治之端也。”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是改革的压舱石,是护航改革发展的坚强卫士。当今中国,不仅要有法可依,更要做到良法善政;不仅要定纷止争凝聚共识,更要更完备的制度与秩序,体现更多的公平正义。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人大工作者要把法治作为一种基本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法治精神、提升法律素质,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坚定捍卫者、忠实践行者;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让依法办事蔚然成风,让法治阳光普照大地。
站在更高起点做好人大工作,必须永葆创新活力。“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创新是人大工作活力的源泉。按照党的十九大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提升履职能力,推动人大制度理论与实践创新。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社会参与的地方立法机制,以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为主要方式、规范高效的监督机制,贯彻党委主张、切合省情民意、民主科学的权力机关决策机制,符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特点的运行机制,努力推动人大工作实现新发展、开创新局面。
伟大时代焕发奋进激情,高质量发展昭示美好愿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发展,人大事业的不断进步,是一届又一届人大接力前行的结果。今年是本届省人大履职的第一年,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让我们始终保持不屈不挠、坚忍不拔的优良作风,始终保持务实重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始终保持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坚定勇气,创造新时代的新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