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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身边事”培育法治信仰
2017年第11期 —— 民主实践 作者:◆文/魏哲哲

“您拨打的机主已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请督促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不少地方法院为了督促有能力却拒不执行法律义务的“老赖”,专门定制手机铃声,凡是给机主打电话,都会接收到这条提示语音,不仅让“老赖”丢了脸,也着了急:因为不诚信、不守法,生意伙伴没了、朋友疏远了。

  人民法院这种创新执法的方式见了成效,赢得了各方的点赞:不守法、不诚信,在法治中国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值得反思的是,一部分人的法治意识仍然淡薄:维权时大谈特谈“合法权益”,然而对于自身守法义务却闭口不提。

  事实上,不只这类拒不执行的行为,生活中不少小事儿都折射出类似问题。比如开车压黄线、随意变道、加塞儿、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超车等等,只图一时便利,却不考虑是否违法。

  知法、懂法、尊法、守法,应当是每个公民的法律常识。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如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需要营造全民守法的社会氛围,让法治信仰镌刻于公民内心。

  老百姓往往是在法治实践的过程中感受到法治精神。推进全民守法,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示范效应极为重要。领导干部和所有当事人一样,出示身份证进入法院,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这不只是“民告官”案例的良好示范,也是一堂令人信服的法治课。

  全民守法,还需要压实普法责任。今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国家机关首次被明确为法治宣传教育的责任主体。在哪里执法,就在哪里普法,意见将国家机关普法责任进一步细化、实化。国家机关执法过程中,通过实时普法、精准普法,老百姓才能更加清楚明白;创新普法形式,通过生动直观的方式把法理、情理讲清楚,老百姓才能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定,自觉执行法律裁决。

“有用而有效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全民守法还需要逐步补齐立法短板,完善遇事找法、办事循法的制度体系,织就公民权利保障的严密“法网”。只有良法善治的体系越来越完善,群众才能越来越强烈地感受到“法治就在身边”,才能真正激发起守法、信法的法治信仰,汇聚起推动法治中国前行的磅礴力量。    (据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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