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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通人大工作“最后一公里”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规范乡镇人大工作的意见》纪略
2017年第11期 —— 监督广角 作者:◆文·图/方兆淼 段志刚

在很多人的眼里,乡镇人大工作是务虚的,一年就开半天会,其余时间干着党委政府的事。“要改变这一现状,让乡镇人大工作活起来,首先就要让机制活起来。”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汉桥这样认为。

  为此,咸宁市人大常委会近期出台了《关于规范乡镇人大工作的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强基固本的措施,着力健全完善乡镇人大工作机制,激活了乡镇人大工作的“一池春水”。

 

加强乡镇人大工作时不我待

  咸宁市有4152名乡镇人大代表,占全市代表总数的71.3%,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离人民群众最近,与人民群众联系最普遍、最直接。实事求实地说,乡镇人大处在“神经末梢”,是五级人大最薄弱的环节,多年来存在权责被“虚化”、地位被“弱化”的现象。人民群众往往从乡镇人大来看整个人大工作,因此,畅通人大工作“最后一公里”尤为必要。

  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充分发挥乡镇人大作用,推动全市人大工作齐头并进?2017年初换届以来,市人大常委会一直在研究这个课题。

  今年7月,市人大常委会组成6个调研组,由常委会各位副主任带队,分赴各县(市、区)和部分乡镇,专题调研基层人大工作。

  令人欣慰的是,自中央18号、省委16号文件下发以来,全市乡镇人大组织逐步健全、工作不断加强、探索不断深入。70个乡镇(办事处)都配备了人大专职副主席(副主任),配备了1名人大干事或秘书。一些乡镇召开人大会议,除审议法定议题外,还对一些重大民生工作、重点项目建设作出决议决定。贺胜桥镇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做法赢得广泛赞誉,赵李桥镇人大还否决了政府不够成熟的重大项目。代表小组活动也有声有色,全力打造“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这一品牌活动,逐步扩大了人大工作的影响力。

  即便如此,乡镇人大工作的现状仍不容乐观,“无人、无钱、无权、无活动、无凝聚力”等问题较为突出,法定职权的落实情况也并不理想。乡镇人大主席没有专设,均由乡镇党委书记兼任,副职“专职不专”,每个专职副主席都分管好几项党政工作,一年中真正用于人大工作的时间不超过30天,人大工作成为了可有可无的 “副业”。“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是目前乡镇人大干部的真实写照。

“工作经费也没有列入预算,开展一次活动打一次报告,能够做到实报实销就很不错了。”白霓镇人大专职副主席饶清文坦言。

  不少乡镇人大干部对人大工作比较迷茫,主要表现在,对人大工作研究谋划少、工作标准低、履职意识差、开拓创新不够。许多专职副主席到了一定年龄后从党政领导岗位上选调的,在思想上把人大看作“最后一站”,把到人大任职看作“退居二线”。同时,地方组织法赋予乡镇人大的13项职权,许多职权或流于形式或从未行使。不少乡镇人大工作多年一贯制,没有起色。

  调研组随机询问了几位乡镇人大主席的法定职责,没有一位能够完全说得清楚。“至少应该让乡镇人大知道每年应该做几件什么事,要为他们依法履职创造好的条件。”王汉桥说。规范乡镇人大工作,出台指导性意见,就此提上日程。

 

起草过程科学民主汇集众智

8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拿出了文件初稿,在全市人大系统书面征求意见。

  很快,意见收集上来了,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理想与现实的问题。大家普遍反映,政策法规赋予乡镇人大的职责太多,而乡镇人大实际人手不够,即使全天候专司其职,也难以完成任务。更何况,审议预算决算、向选民述职、代表履职考评等,在乡镇一级人大基本是落空的。二是规范与创新的问题。希望出台的文件既要遵循政策法规的规定,推进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也要从基层实际出发,有所创新、有所突破,确保务实管用。

97日,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主任会议成员和各专(工)委室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以及部分乡镇(办事处)人大主席团(工委)负责人早早来到会场,讨论气氛十分热烈。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质量不高,大多流于形式,应就会前准备、会中审议、会后检查作出更加细化的规定。”通山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阮仕词首先发言。

“代表才是人大的主体,过去代表主体地位没有得到充分尊重,代表主体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工作本末倒置。乡镇人大工作应突出以代表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这实质就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人大的具体落实。”崇阳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王光新话音刚落,引起会场一阵热议,有肯定,也有质疑。

“乡镇人大是挂人民代表大会牌子还是挂主席团牌子?”官桥镇人大专职副主席刘志道出了心中的疑惑。“要建好人大代表之家、代表小组活动室,明确统一的建设标准,使之成为代表依法履职的平台、联系群众的平台、学习交流的平台。”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黄大明对此深有感触。

  机构、人员、经费问题始终是困扰乡镇人大建设的难题,也是大家讨论最为集中、最为激烈的话题。来自基层的几位专职副主席细数了乡镇人大自身建设的“短板”,一致建议专设人大办公室,增加专职人大干部,保证人大履职必要的工作经费。

  经验、困难、疑惑、思路……在这里交织、碰撞,一场征求意见座谈会成为了一次解放思想的大讨论。从大家的言语之间,看出了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制度的政治自觉,读懂了对基层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满心期待。

  对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反复进行了研究,数易其稿,并主动向市委汇报,与市“一府两院”、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编办等密切进行沟通和协调,争取支持,形成共识。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丁小强就此作出重要批示:“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乡镇人大工作的有关考虑很全面、很到位,体现了强烈的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市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无疑为推动全市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注入了强大动力。

 

“建齐补强”乡镇人大履职根基

920日,省委召开加强县乡人大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21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全省会议精神,并审议通过《中共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规范乡镇人大工作的意见》。25日,将《意见》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以市委名义正式转发文件。

  《意见》提出了“突出一个中心、开好两类会议、落实三项保障”的工作举措。

“突出一个中心”,即乡镇人大工作突出“以代表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强调要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努力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切实加强对代表的监督管理。《意见》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将代表履职涉及的全部8个方面的内容归纳、汇总到一起,细化要求,便于工作中全面把握、统筹安排。

“开好两类会议”,即依法开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意见》明确了召开会议的次数,以及每一次会议的具体时间、主要议题和有关要求,着力规范会议程序,提高会议质量。

“落实三项保障”,即落实组织保障、制度保障、经费保障。在组织保障中,明确专职人员、专设机构、主席团组成、统一挂牌等内容,提出“乡镇人大设专职主席1名、专职办公室主任1名、专职干事1名,人大代表较多的乡镇可以设专职副主席1名”、“乡镇人大设立办公室,配置专门的办公场所和必须的工作设备”等;在制度保障中,明确要健全完善五大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一系列人大工作制度;在经费保障中,明确将乡镇人大各项经费列入预算,量化了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无固定工资收入代表执行代表职务补贴的具体标准。

“咸宁市超前谋划,积极探索如何规范乡镇人大工作,出台的意见有力有效,为全省加强乡镇人大建设创造了经验,值得学习借鉴。”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王润涛如此评价。

赵李桥镇人大专职副主席刘强说:“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完善了,机制健全了,让我们工作有了压力,也有了新动力。”“一个好的文件出台只是一个开始,市人大常委会有责任加强指导和监督,逐条对标,以点带面,督促文件在乡镇落地生根。”王汉桥谈出了对下步工作的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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