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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解答治理的复杂方程式
2017年第10期 —— 民主实践 作者:◆文/肖擎

近日,六集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在中央电视台播出,全景式展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恢弘篇章,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关注。

现在,我们可能很难想象,改革开放之初,当“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出现在人民日报上时,会引发民众对文章作者的忧心:“我很钦佩你,但是很担心你被打成右派。”1995年,行政诉讼法施行不久,四川夹江县技监部门因商标侵权查封了一家小企业,却被当事人以“涉嫌越权”告上法庭。各方质疑法院:你们怎么让“造假的”把“打假的”给告了?时间静水流深,从“法制”到“法治”,“人权”入宪……一个个标志性事件见证了中国法治建设突破观念重围曲折前行的不平凡历程。

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这样的结论得来不易。“法治中国”的时代声音,既来自漫漫历史治乱兴衰的经验教训,也来自中国现实。中国是一个地理环境、发展水平千差万别的“超大型国家”,时代在发展进步,也带来了纷繁复杂的治理课题,人情与法理的龃龉、利益与观念的博弈、怀疑与信任的较量,传统的、新生的问题交织。古代社会是“一家之法,而非天下之法也”,现代法治作为新的伦理道德和社会秩序,相对陌生与复杂的程序规则,重新规定行为模式、人际关系和生活方式,无疑是伟大的变革,更是艰巨的挑战。

过去,人们常常提到“红利”这个词。法治的红利是什么?拿湖北来说。从水污染防治、秸秆禁烧、土壤污染防治,再到保护长江,从天上到地下,从陆地到水域,四年连续编织的天罗地网,铁腕治理的行动,不仅护佑了地方发展,也让人们得以体味什么叫“环境就是民生,蓝天也是幸福”。

很多时候,人们也常常提到“获得感”这个词,法治的获得感又是什么?法治并不直接产出真金白银,但它守护真金白银;法治并不能马上让一个人荷包更鼓,住上更大的房子,但它在无数人的头顶撑起安全伞。正义、安全、公平,这些看起来很大的词,如血液一样流淌在人们的工作和生活里,没有这些基础性、支撑性的获得感,很多其他的获得感就是无根浮萍,无所依傍。

清末修律是帝王修律,被动修律;改革开放之初是人民修律,主动修律;今天的中国,则是站在更高层次,从治理层面谋定思路、从执政角度谋划未来。任何宏大都连着细微,正如那句著名的法谚:“规章只不过是穹隆顶上的拱梁,而唯有慢慢诞生的风尚才最后构成那个穹隆顶上的不可动摇的拱心石。”法治的“拱心石”,有赖于庙堂之上的国家宣示,也离不开方方面面、每一个人用法治去解决问题、处理矛盾,解答治理的复杂方程式,把善治扎实地写在时间的轨迹中。  

                                       (据《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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