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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激辩中彰显民意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首次立法听证会侧记
2017年第10期 —— 立法经纬 作者:◆·图/刘勇 段志刚
禁鞭,关乎传统习俗的扬与弃,也关乎人居环境的好与坏,更关乎社会公共安全和生态文明建设。7月27日,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就《咸宁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草案)》举行立法听证会,“零距离”倾听公众意见。这是该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首次召开的立法听证会,也是我省市州人大常委会丰富民主立法形式、扩大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一次新的有益尝试。
让公众在立法中有更多的话语权 近年来,咸宁市先后荣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全国最适宜人居城市、中国魅力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荣誉称号。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活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城市空气污染、噪音污染和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影响了群众的人身、财产和公共安全。2014年8月,市政府出台了《咸宁市市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试行)》,受到了广大市民的欢迎,也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为巩固限鞭成果,2016年6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在咸宁市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为了进一步保障公共安全、减少环境污染、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市人大常委会把制定《咸宁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提上了立法工作日程,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 城市禁鞭立法涉及方方面面,社会关注度非常高,为了充分倾听民意,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在7月下旬举行立法听证会,公开听取市民对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这是推进民主立法上的前瞻性思考,给这座城市市民一个新的表达意愿的平台。 为确保立法听证会达到预期,目前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制定了听证会实施方案,多次召开会议研究相关问题,作好充分准备。同时,将条例草案和说明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7月7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咸宁日报、香城都市报、咸宁人大信息网、咸宁新闻网、咸宁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多家新闻媒体发布听证会公告,公布了立法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听证内容、参加人员和报名方式等事项。一石激起千层浪,公告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短短10天时间,上百人打来电话咨询,72人踊跃报名参加听证会。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情况和意见建议,工作人员一一作好了记录。 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咸宁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听证规则》的规定,根据报名人员的行业特点、专业知识以及与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情况等,从报名的72人中遴选了17名听证陈述人,他们中有机关干部、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工作人员、教师、医生、律师、环保专家、烟花爆竹企业人员、行业协会人员、酒店经理、环卫工人、普通市民等,保证了听证会参加者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有利于立法机关客观、公正、全面地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畅所欲言为禁鞭立规“把脉问诊” 7月27日上午8时45分,距听证会开始还有15分钟,10多名新闻记者和2名速记员临阵以待,6台摄像机早已从不同角度把会场覆盖得严严实实,作好了现场全程录像和听证记录的准备。 来自社会各方面的17名听证陈述人早早来到了听证会现场。市人大法制委、内司委、城环委、农村委负责人和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委员共9人,作为听证人在主席台就座。提案人代表、咸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胡甲文,市公安局、市政府法制办、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咸安区政府、市安监局等单位和部门负责人14人与听证陈述人相对而坐,以备听证提问。 除6名志愿报名参加旁听的社会人士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万春桥、秘书长王勇,相关专(工)委室负责人、市人大代表、立法联系点负责人、相关街道办事处、社区负责人等30余人应邀作为旁听人参加听证会。 9时整,听证会主持人、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胡建平宣布立法听证会开始。在介绍听证会参加人员和宣布听证会纪律后,副市长胡甲文作为提案人代表,就条例草案作了简要介绍和说明。 随后,进入听证陈述人陈述发言阶段,17名听证陈述人围绕听证内容,直抒己见,畅所欲言,虽然会场气氛平和,但在不同观点的碰撞中,拉开了一场情与法、法与理的交锋。 “除了热闹,对社会有百害而无一利!”咸安区殡葬管理所潘志强说,烟花爆竹燃放过后“硝烟弥漫”和满地纸屑,严重污染了城市环境,破坏了市民的正常生产生活,而且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市消防支队高元用详实的数据分析,2010年以来,咸宁市共发生火灾234起,受灾52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1.2万元,烧损建筑面积5287平方米。“燃放烟花爆竹是民间的一种习俗,是中华五千年文明的重要组成部份,应该是加以控制而非禁绝。”桂安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总经理吴裕强提出了只限不禁的观点。 湖北开成律师事务所周文宁认为,条例草案所规定的区域涵盖了咸宁市现有中心城区,且考虑了咸宁市城区一定时间内的发展区域,具有一定的前瞻性。环卫工人潘卫萍表示,条例草案确定的范围是市民生活和经营活动比较集中的位置,在此区域内实行禁鞭能让市民实实在在感觉到禁鞭带来的好处和改变。“应该引导市民、规范燃放,循序渐进。”吴裕强针锋相对,“禁放区域过大,不便于法规的落实和执行,对居民个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难度很大。建议在永安和温泉城区主要干道、有关单位和重要场所可以限放烟花爆竹。” “我觉得很合理,也很有必要!”温泉街道办事处黄畈村周四平表示,燃放烟花爆竹现象,多发生于酒店、饭店、婚庆、殡仪等经营场所,如果管住了这些地方,禁鞭工作压力就减轻了一半。作为行业代表,咸宁市御湾酒店董事长吴涛也表示赞同。而且对于处罚的数额,他认为对于明知禁鞭还提供服务的处罚500元标准偏低。“这不符合先行行为义务的法律原理。”周文宁提出异议,上述经营者并不因为自己的经营行为导致他人合法权益处于危险状态,因此没有制止和举报的义务。 “条例草案应当对禁止使用电子礼炮及孔明灯加以规定!”周文宁开门见山说,电子礼炮同样存在声污染问题,咸宁市森林覆盖率较高,孔明灯的燃放极易引发山火。“禁鞭虽好,但也不能一棍子打死,应当给市民一定的缓冲期来慢慢磨合适应。”潘卫萍认为。 …… 听证陈述人的一条条立法建议,不同观点的碰撞、交融,将听证会氛围推向高潮,大家对于短短5分钟的发言还意犹未尽。紧接着进入提问和辩论环节,听证陈述人就听证内容向提案人及有关部门的列席代表提问,开门见山、直逼要点。 “条例草案对生产者、经营者做了处罚规定,但是储存方面略有疏忽,如果城区还有储存的烟花爆竹,可能会有隐患。能否在条例中增加对非法储存进行处罚的条款。”洪声科首先发问。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黎正刚回应:“目前城区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所核发的许可证到今年初已全部到期,这以后城区储存、销售烟花爆竹都是无证经营,属于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处理。” 市烟花爆竹协会会长胡小平提出,“禁鞭之后,请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考虑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困难,适当予以补偿。”对此,提案人副市长胡甲文表示,任何法律出台都会影响一定群体的利益,这个诉求可以理解,我们将依照有关法律,参照外地做法,结合咸宁实际,依法处理补偿问题。 ……
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 听证会进入尾声,听证会主持人胡建平表示,会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及时对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形成正式听证报告,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作为审议修改条例草案的参考依据。 “在今后的立法工作中,将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渠道,采取多种形式,提供多种平台,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请社会各界一如既往关注市人大立法工作,欢迎大家积极参与地方立法活动,对人大立法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胡建平说。 “立法听证会拉近了立法机关和公众之间的距离,增强了立法的亲和力和民意基础,我相信通过这次听证会,最后颁布的条例一定会更加符合咸宁的实际和人民的意愿,而且在实际中具有更强的操作性和执行力。” 听证会后,作为听证人代表,全国人大代表刘超接受记者采访时,欣喜之情溢于言表。 参加立法听证会的新闻媒体记者在会后的采访手记中写道:这是一场特别有味的听证会,既没有一边倒的“集体沉默”,也没有无关痛痒“走过场”,有的是平等的沟通,问题探讨的互动,在观点的博弈中达成共识。 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是提高立法质量的根本途径。这次立法听证会开全省市州先河,是咸宁市人大常委会推进制度创新,探索民主立法的一项重大改革。立法听证会进一步拓宽了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彰显了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的立法价值观,对于推进民主立法,增添立法工作活力,提高立法质量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听证的过程,不仅是开放、交流、互动的过程,而且是普法宣传、凝聚共识的过程。社会各阶层和各利益群体积极参与到立法活动中,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立法机构从不同的角度和层面倾听民意、汇集民智,坚持立符合实际的法、有效管用的法、百姓拥护的法,从而促进地方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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